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街镇>宝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

刘远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工作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个人简历

刘远明,汉族,男,1978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