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935E/2021-00040 | [ 发文字号 ] | 宝顶府发〔202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宝顶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935E/2021-00040 |
[ 发文字号 ] | 宝顶府发〔202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宝顶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大足区宝顶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大足农委〔2021〕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1年大足区宝顶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大足区宝顶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大足农委〔2021〕210号)文件精神,在上年实施方案已明确的总体原则、补贴对象、依据、标准、程序、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补贴为约束性任务。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区级下达我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鼓励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地力提升挂钩,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五)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按计税耕地面积计算,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补贴计税耕地面积。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2021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137.5元。
(四)补贴程序。
(1)确定补贴面积(2021年5月6日-5月8日)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程序已核定的2020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植计税耕地面积计算。
(2)补贴资金公示(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
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街道、村社两级两次公示(面积和资金各公示一次),申报时已经将面积进行了一次公示,第二次(本次)就公示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村社公示本村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由街道将补贴标准录入系统后统一打印返还村社公示),街道办事处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第一批中导出公示表(请将农户的银行账号进行屏蔽)。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街道存档。同时街道要公示(可以与村上同时进行),并将街道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3)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街道用表)》(附表8),经填表人、农服中心主任、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纸制件到区农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街道自己保存一份。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补贴资金纳入区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种粮综合直补资金”)明细科目核算,专款专用。区资金兑付银行收到区财政局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款项拨付业务,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区财政,区财政会同区农委、区农业发展银行根据本方案要求,将历年结余补贴资金一并纳入实施,尽快制定本镇(街)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电子档报送942535390@qq.com)备案,纸质件送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联系人:谭先伦,电话:43722958;并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三)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补贴“一卡(折)通”将需兑现到农户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落实备案制度。2021年7月15日前,街道将《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街道用表)》和《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街道用表)》的纸质件和电子档及时上报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备案。经区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街道用表)(附表3)、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街道用表)(附表2)及镇(街)实施方案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将作为镇(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2022年度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
(一)面积申报(2021年8月14日- 8月23日)。
种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小组申报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出具种地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流转土地的应出具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确权证复印件。填制《重庆市大足区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或《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转土地分户花名册》,申报表需农户签字认可。
(二)面积核实(2021年8月24日- 9月4日)
村社核实(2021年8月14日- 9月4日)。农户申报结束后,各社区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植情况;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户的实际用地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大足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1)。核查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社区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交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街道抽查核实(2021年8月15日-9月4日)。街道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要及时成立街道抽查督导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或用地情况。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个街道抽查社区抽查比例不低于农户总数的5%。申报面积大于5亩且小于10亩的农户,建议抽查比例不少于50%,申报面积大于10亩的建议100%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街道;核查无误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经街道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面积公示(2021年9月5日- 9月12日)
必须坚持街道、村社两级两次公示(面积和资金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村社公示本村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由街道录入系统后统一打印返还村社公示),街道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第一批中导出公示表(请将农户的银行账号进行屏蔽)。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街道存档。同时街道公示盖有该街道公章的补贴明细表 (可以与村上同步进行)),并将该街道公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级实施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清单,并将各项资料整理归档。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__镇(街)__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经填表人、农服中心主任、街道分管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和录入的数据库报区财政局、区农委备案,为明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打好基础。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该补贴工作,成立了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领导;街道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深入村社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把补贴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街道、村社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在分工职责范围内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对直接参与补贴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吃透政策,掌握要领,确保在工作中不出现失误和偏差。
(二)完善制度、强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街道要建立健全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宣传。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审核责任。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有关会议,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信访责任制。街道和各社区在该项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未经本人许可,严禁代领、代扣任何款项,特别是严禁村社干部代领、代扣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街道和社区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工作经费分配的重要考核依据。
宝顶镇监督举报电话:43784636
宝顶镇农服中心监督举报电话:4363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