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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935E/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宝顶府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宝顶镇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成文日期 ] 2021-01-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935E/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宝顶府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宝顶镇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成文日期 ] 2021-01-0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中心:

现将《大足区宝顶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2021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宝顶镇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三、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9户;水上交通自用船舶59艘,客渡船7艘,乡村道路、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乡村道路148公里,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2850余辆)。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在建项目大足石刻游客中心建设工程1个,危岩监测点5处,各村社区危旧房改造,化龙水库、丰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1处。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有中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座、山坪塘178口,猕猴桃种植大户2户、莲藕种植大户1户、猕猴桃种植大户1户,花椒种植大户3户、收割机5台、农用拖拉机3台、农资销售店6家。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至2020年底,宝顶镇共有6所学校,分别是:实验中心小学校1所、希望小学1所、倒庙小学1所,荷叶小学1所、宝顶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宝顶石刻(圣寿寺、佛祖寺、大佛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

四、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全镇共有安全监管人员16名,其中应急办监管人员7名,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人员3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人员3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人员3名。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

2021年我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名,执法工作日3984天,监督检查工作日1065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502天,非执法工作日1417天,全镇2021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7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96家次、一般检查82家次。具体如下: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1743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630天,监督检查单位129家次,其中:重点检查91家次、一般检查38家次。(详见附件1)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38天,监督检查4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2家次、一般检查13家次。(详见附件2)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农业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08天,农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5家次、一般检查11家次。(详见附件3)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文化安全监督检查执法189天,开展安全监督检查6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8家次、一般检查20家次。(详见附件4)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1.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办公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2.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5.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办公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办公室应当在当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镇政府。

6.镇应急办陪同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末对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进行督查,督促各办公室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对检查未落实的办公室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


    附件:1.2021年度宝顶镇应急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度宝顶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监

           督工作计划                       

          3.2021年度宝顶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4.2021年度宝顶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安全监督检查

           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应急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9户;水上交通自用船舶59艘,客渡船7艘,乡村道路、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乡村道路148公里,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2850余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应急办监管人员7名。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人×249天=174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63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55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154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52天;道路安全矛盾纠纷调解112天,各类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75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6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658天。包括政府学习、会议420天、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等127天,政府其他各种工作事务111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农自用船舶是否有非法载客运营的行为;客渡船船检证、登记证是否具备及有效;所属船员是否持证并适任;消防设施是否配备足够及有效使用;救生设施是否配备足够及完好可用;船舶机器设备是否功能良好;签字发航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是否采取措施杜绝旅客违规携带危险品乘渡现象。

2.对烟花爆竹行业配送网点及零售经营7户检查: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有效;是否实行了专店销售;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使用专柜储存;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是否经营土火炮等。

3.对农村道路交通及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临时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镇执法小分队由镇主要领导带队,每旬上路检查不少于1次,由分管领导带队,每旬上路检查不少于2次,对节假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区间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全镇2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每月上岗不少于20天,上岗必须履职,到岗到位,严格按照“七必上、五必查、五必劝”勤务要求上岗,增强劝导效果,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4.对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检查:液化石油天然气库房是否符合安全存储的要求;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标志是否公示上墙;消防设备是否配备足够及完好可用;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可用。




附件2

2021年度宝顶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安全

监督工作计划


一、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的基本情况

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在建项目大足石刻游客中心建设工程1个,危岩5处,各村危旧房改造,化龙湖水库、丰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1处。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杜绝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前预防全年地质灾害人员伤亡责任事故和无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环境质量监察工作,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地清洁无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共有安全监管人员3名。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3人×249天=747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138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69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105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144天;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6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6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240天。包括学习1、会议108天、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等60天,其他各种工作事务72天。

    五、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

    1.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2.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3.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

1.对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监察,完善防治措施。

2.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落实监管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附件3

2021年度宝顶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

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业服务中心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有中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座、自用船舶59艘,山坪塘178口、,猕猴桃种植大户2户、莲藕种植大户1户、猕猴桃种植大户1户,花椒种植大户3户,收割机5台、农用拖拉机3台、农资销售店6家。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塘、堰、库及水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依规监管农作物生产源头使用违禁投入品,坚决杜绝生产环节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违章驾驶操作各类农业机械,严禁制售假劣农机,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第一大点加上辖区森林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共有安全监管人员3名。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3人×249天=747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108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60天。包括农业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处理预计48天;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全年预计104天;农作物生产源头监管全年预计54天;参与上级部门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8天;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58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279天。包括学习、会议111天、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等60天,其他各种工作事务108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实行日常监管常态化,严格按照日常监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在日常监管中注重监管过程的同时,更要注重监管有实效。在日常监管中突出“塘、堰、库及水域、农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专项检查。加强涉水设施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监管;督促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农作物生产基地投入品安全。深入开展“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4

2021年度宝顶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安全

监督检查计划


一、宝顶镇辖区内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共有6所学校,分别是:实验中心小学1所、希望小学1所、倒庙小学1所,荷叶小学1所、宝顶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宝顶石刻(圣寿寺、佛祖寺、大佛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校园、文物的消防安全。

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有安全监管人员3名。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人×249天=747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89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18天。其中包括参与上级联合执法预计72天,各类专项执法141天,各类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矛盾纠纷调解等共计105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40天。包括政府学习、会议108天,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等60天,政府其他各种工作事务72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镇师生安全工作和学习,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国家及消防部门的规定,各学校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校园周边环境、小摊点、食品销售点进行清理清查;对校园建筑安全方面,对教室、宿舍、食堂和围墙、厕所等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平安。同时,还要对学校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以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针对辖区内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文物建筑与其他建筑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连片文物建筑是否设置防火墙等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文物建筑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等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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