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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重庆市大足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公告

日期:2026-04-02

重庆市大足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公告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房源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东段水峰社区文理家园旁,共203套,现已竣工验收,为现房销售。其中:

建筑面积约77㎡的两室两厅一卫户型,共135套;

建筑面积约113㎡的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共68套。

二、申购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项目申购期内提交申请,经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取得配售资格:

1.大足区城镇户籍居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大足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2.在大足区工作,自申请之日前已在重庆市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在大足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3.重庆市或大足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在大足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本公告所指无住房,是指申购人在大足区城区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大足区城区内无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住房建筑面积 ÷ 申购家庭人数,在大足区城区内有多处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申购家庭成员已承租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须如实披露承租信息,并提交腾退政策性住房的书面承诺。

三、申购地点

线上:登录“渝快办”APP,进入“渝悦安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项目申购”完成操作。

线下:大足区市民中心四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34号窗口。

咨询电话:023-43406353

申购资料

1.申请承诺及授权书(见附件):签字后上传;

2.身份证: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的主页、个人页和增减页;

4.婚姻材料:已婚人员上传结婚证,离婚人员上传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人士无需上传;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主申请人在大足区工作的,需上传主申请人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大足工作但社保缴纳单位不在大足区的,需提供劳务用工合同),参考路径:“渝快办-社保证明打印”;

6.无房证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房证明,参考路径:“渝快办-不动产证明”;

7.其他材料:人才或以上材料不足以确认申请资格的,需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申购价格

该项目住房配售价格为建筑面积3123/平方米。

其他事项

购买后,严格执行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可装修自住、出租、继承。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发生产权转移的,房屋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购买后,发生逾期还款超过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司法机关已裁判认定购买人贷款违约等情形,经产权人申请,所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原出售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回购。购买后确需退出的,可按规定配售给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

本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具体截止时间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后续公告为准。

有申购意向的群众可通过“渝快办”APP或市民中心窗口提交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购人,按配售轮次参与公开摇号认购。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及授权书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42

 附件:重庆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及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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