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8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3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8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3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足住建委发﹝2022﹞11号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联系人:刘 华 联系电话:4352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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