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1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1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指导房地产市场交易服务,加强全区城镇房屋管理和使用安全,全区公租房建设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
3.承担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审核配组、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承担住房保障项目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物业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及白蚁预防监督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7.协助主管部门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调查处理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汇总、房地产销售市场形势分析。
8.协助主管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房屋面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房屋面积登记核查、数据分析、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发布房屋管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
9.贯彻执行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负责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拟订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实施。
10.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政策宣传、解释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数据、信息统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
11.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房屋征收对象的房屋安置方案报审、房屋选址、房源筹集、房屋分配、临时过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遗留问题的工作。
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综合科。承担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文字综合、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统计上报、文件印发、人事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开展房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2.土地征收一科。贯彻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承担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等城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风险评估、方案报审、征收补偿、档案汇总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3.土地征收二科。贯彻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承担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石刻文创园等园区和其他城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风险评估、方案报审、征收补偿、档案汇总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4.房屋征收科。负责贯彻执行国有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调查摸底、政策宣传、风险评估、方案报审、征收补偿、档案汇总审核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国有房屋征收遗留问题等事务性工作。
5.房屋安置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房屋征收对象的房屋安置方案报审、房屋选址、房源筹集、房屋分配、临时过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6.公租房建设管理科。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负责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审核配组、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承担住房保障项目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城镇房屋管理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城镇房屋管理、维修维护,城镇危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镇房屋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政府直管公房管理、维修维护、房屋收缴等事务性工作。
8.物业服务科。协助主管部门承担物业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9.房地产交易登记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调查处理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汇总、房地产销售市场形势分析。贯彻落实国家房屋面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面积登记核查、数据分析、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发布房屋管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
10.群众服务科。宣传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管理方面的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房屋管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处理,房屋管理遗留问题协调沟通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11.房屋安全鉴定科。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城镇房屋安全普查、统计分析、房屋排危建议或方案报审、房屋安全鉴定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承担贯彻国家关于白蚁预防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白蚁预防宣传动员、物资筹备,白蚁病害工程监督治理、跟踪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2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1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23.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6.91。支出较去年减少14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6.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83.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61万元,比2024减少1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17万元,比2024年增加66.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房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6.44万元,比2024年减少1483.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及物业小区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4年减少0.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故与2023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有公车采购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6.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丁胤,联系方式:43729379)
表一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1,423.61 | 一、本年支出 | 1,423.61 | 1,423.61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423.6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57 | 201.5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52.41 | 52.41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6.91 | 1,116.91 | |||
住房保障支出 | 52.72 | 52.72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收入合计 | 1,423.61 | 支出合计 | 1,423.61 | 1,423.61 |
表二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5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423.61 | 1,207.17 | 216.4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4.38 | 114.3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7.19 | 57.19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0 | 3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2.41 | 52.4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2.41 | 52.4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3.93 | 43.9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8.48 | 8.48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72 | 52.72 |
表三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5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合计 | 1,207.17 | 1,022.91 | 184.26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92.91 | 992.91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49.61 | 249.61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20 | 8.2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57.08 | 457.0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4.38 | 114.38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7.19 | 57.19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3.93 | 43.93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2 | 1.3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2.72 | 52.72 | |
30114 | 医疗费 | 8.48 | 8.4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9.26 | 179.26 | |
30201 | 办公费 | 22.00 | 22.00 | |
30202 | 印刷费 | 10.00 | 10.00 | |
30207 | 邮电费 | 15.00 | 15.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3.00 | 3.00 | |
30216 | 培训费 | 12.00 | 12.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00 | 3.00 | |
30226 | 劳务费 | 20.00 | 20.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1.79 | 31.79 | |
30229 | 福利费 | 43.18 | 43.18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0 | 3.3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00 | 16.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00 | 3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2.40 | 2.4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60 | 27.6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5.00 | 5.00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5.00 | 5.0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2025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6.30 | 3.30 | 3.30 | 3.00 |
表五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六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423.61 | 合计 | 1,423.61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423.6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57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52.41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6.9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住房保障支出 | 52.72 | |
事业收入资金 | |||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 |||
其他收入资金 |
表七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423.61 | 1,423.6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4.38 | 114.3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7.19 | 57.19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0 | 3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2.41 | 52.4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2.41 | 52.4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3.93 | 43.9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8.48 | 8.48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6.91 | 1,116.91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16.91 | 1,116.91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16.91 | 1,116.9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72 | 52.72 |
表八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423.61 | 1,207.17 | 216.4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01.57 | 201.5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4.38 | 114.3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7.19 | 57.19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0 | 3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2.41 | 52.4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2.41 | 52.4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3.93 | 43.9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8.48 | 8.48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16.91 | 900.47 | 216.44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2.72 | 52.7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72 | 52.72 |
表九 | |||||||||||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项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5.00 | 5.00 | |||||||||
A | 货物 | 5.00 | 5.00 |
表十 | ||||||||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121005-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支出预算数 | 1423.61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1.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 3.承担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审核配组、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承担住房保障项目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物业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及白蚁预防监督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7.协助主管部门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调查处理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汇总、房地产销售市场形势分析。 8.协助主管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房屋面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房屋面积登记核查、数据分析、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发布房屋管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 9.贯彻执行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负责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拟订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实施。 10.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政策宣传、解释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数据、信息统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 11.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房屋征收对象的房屋安置方案报审、房屋选址、房源筹集、房屋分配、临时过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遗留问题的工作。 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 | 10 | 定性 | 优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认可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执行程度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经济发展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生态环境保护度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 | 项目可持续性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持续影响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执行程度 | 10 | 定性 | 优 | 否 |
表十一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21005-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6124-聘用人员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67.54 | 本级安排(万元) | 67.54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聘用人员经费 | |||||||||||
立项依据 | 《关于印发大足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58号)及《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指标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19〕45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聘用人员经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聘用人员经费 | 20 | 元 | ≤ | 67.54 | 否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聘用人员数量 | 40 | 人 | = | 17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日常工作运行 | 20 | 定性 | 优 | 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工资按时发放 | 10 | 定性 | 优 | 否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21005-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6711-物业小区管理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48.90 | 本级安排(万元) | 48.9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物业监督管理 | |||||||||||
立项依据 | 渝住建物业(2020)23号 财经办件〔2019〕14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物业小区日常管理维护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租房(廉租房)使用率 | 20 | % | = | 100 | 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满意度 | 10 | % | ≥ | 90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租房(廉租房)数量 | 20 | 套 | = | 4139 | 否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公租房(廉租房)物业管理费 | 40 | 万元 | = | 48.9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21005-重庆市大足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406724-保障性住房管理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1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保障性住房管理;主要用于公租房(廉租房)物业管理费、全区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维修经费、全区公租房(廉租房)退租赁户天然气户头安装费、优抚对象住房补助等 | |||||||||||
立项依据 | 国办发[ 2020 ]12号、建办质函[2021 ] 248号、渝府办发[2020]92号、渝灾险险普办发[2021]7号、大足灾险普法办[2021]1号等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障性住房管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住户满意度 | 10 | % | ≥ | 90 | 否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住房质量 | 40 | 定性 | 优 | 是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保障性住房管理 | 20 | 万元 | = | 100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住户幸福感提升 | 20 | 定性 | 优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