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7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7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昌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原行政服务中心十字路口修建环形人行天桥的建议》(第293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节点距离东关小广场人行天桥、区人民医院外人行天桥较近,且2024年8月已完成金凯农超周边人行过街安全隐患整治,人车混行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缓解,加之受项目审批政策调整、建设资金等影响,现阶段采取工程措施整改实施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委将主动对接区公安局等职能部门,针对重点时段通行高峰,强化“信号灯智能管控+文明劝导员现场引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全方位保障道路通行效率及行人过街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霍应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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