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18号建议的复函
梁怡代表:
您在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老城区无物业居民区管理的建议》(第218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的数量日益增多,相关问题也遂渐凸显。尽管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大部分老旧小区的“硬件”进行了修复或更换,但在管理方面仍存在手段欠缺的问题,导致部分老旧小区虽外观得以更新,但由于缺乏维护和管理,不久后又出现道路破损、下水堵塞、器材故障等问题,重新呈现衰败迹象,严重浪费了政府的资金投入。因此,如何提升无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使其“软件”也强大起来,成为一个函待解决的问题。我们结合落实区委党代会要求,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老旧无物业小区问题是民生的痛点,解决这些小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
经核查,我区内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共331个,多数小区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普遍存在无专业化物业管理,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环境情况。
针对无物业小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主要由个别居民自行管理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也将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会同街道积极探索社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指导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让老旧小区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下,成立本小区自治管理小组,实现居民自治。
针对小区环境杂乱,设施设备无序,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住环境较低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对辖区的老旧小区开展整治,一是组织人员对陈旧垃圾进行清理;二是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善基础设施,规划消防通道,增设道闸、停车位等基础设施,探索由自治管理小组收取垃圾清运费,增加小区公共收益,让小区管理进入良性循环。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