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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00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05号建议的复函

周娟、郑海燕、田兴堃代表:

您在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城区还建房小区运行10年以上的电梯开展集中维护的建议》(第005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针对还建房小区电梯使用频繁,设备老化损毁严重,电梯正常维保或更换零件后短时间内仍会出现突然停运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求街道联合维保公司对辖区内还建房小区所有的电梯开展了集中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要求物业公司、维保单位对影响安全的问题限期整改。

另一方面,考虑到还建房小区基础设施差,大修基金配套不够到位,对电梯的维保或更换费用街道和物业无力承担、大修基金无法保障等问题。结合各镇街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还建房小区管理,将辖区还建房小区整合打包,引进物业企业服务,龙岗、棠香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标引进碧桂园服务企业,由专业性强的维保公司进行管理;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综合保险合作协议》,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团队对电梯维保运营进行监管;同时积极申请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对已经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更新和改造,以满足居民正常出行需求,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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