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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04号建议的复函

朱永强代表:

您在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请区政府加强对物业领域统筹、监督、协调的建议》(第004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率,切实把物业服务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到有住宅小区就有物业服务,有物业服务就落实党建引领。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并将物业服务党组织纳入属地街道党组织管理范畴接受其监督领导。对抓党建强、服务小区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管理项目创优评选、物业项目招投标时优先考虑。

二、完善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社区监督指导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向小区业主公布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以及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价格收取服务管理费用,自觉接受行业监督,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持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围绕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保安服务、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以及车辆停放服务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工作暗访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小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小区绿化带破损、小区内有不规范广告、消防设施缺失、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公共照明设施损坏、小区道路井盖、地砖破损、公共水(电)设施老化等问题,全部责令物业服务单位限时进行整改,通过开展物业服务提升行动,逐步形成了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促进了我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机构工作。一是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由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设立党组织或者党小组。二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大会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约定,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部分策权力。进而督促小区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三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业主委员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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