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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31号建议的复函

唐建平代表

您在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完善小区物管及收费标准的建议》(第03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物业引进和服务质量提升缓慢,未能满足居民正常需求。目前,物业收费按照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取消物业公司注册资本限制,物业管理师等67项职业资格被取消,人社部和住建部取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各地先后停止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考试和颁证,2018物业资质被全面取消,物业资质评级不再使用。我委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动研究问题、预判矛盾、化解纠纷、加强职责监管,全区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落实法规条例精神。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组织街道、社区广泛学习《条例》,加强物业引进和变更规范化建设;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在住宅小区宣传《条例》精神及重要条款,三是落实《条例》要求,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共收益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完善物业服务信用体系,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认真执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与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方案》,加强物业企业服务信用评级制度建设,确保物业服务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属地镇街、业主、业主委员会、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逐步实现业主评价和企业信用评判挂钩、企业信用记录和项目评优创优挂钩、企业信用记录和企业投标资格挂钩的市场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我区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培训,推动民生实事落地。

我委会同区物业管理协会每年都聘请相关物业管理专家对街道办事处、社区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重点讲解《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规章。为切实推进落实民生实事做必要的前期政策准备,为下一步街道办事处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夯实基础,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矛盾处理机制,组建小区业委会和其他形式的业主自治组织,切实维护业主利益,推动基层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推进“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建设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四、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加强物业企业自律。

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台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及经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见效一处。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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