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59号建议的复函
蔡明海代表:
您在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建议》(第259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监督与行业规范
(一)收费标准与服务规范。
目前,已推动建立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物业企业依据服务成本、质价相符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同时,区住建部门持续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不达标的企业,通过责令整改、信用扣分、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提升,2024年以来已处理服务质量投诉案件6起,整改物业企业4家。
(二)行业法规建设。
正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修订,拟明确物业企业服务边界、业主权利义务,细化服务质量考核、欠费清缴等条款,目前已完成草案起草,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二、关于保障物业费缴纳的制度措施
(一)公职人员诚信管理。
关于公职人员拖欠物业费联动机制,建议由区纪委、监委将公职人员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个人诚信档案。2025年以来,通过信息协调,已陆续督促10名公职人员补缴拖欠费用,后续将定期核查、动态监管,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法院诉讼流程优化。
法院针对物业欠费案件,法院已通过重庆市大足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物调委)以提前与业主沟通的形式进行调解,对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流程,满足您提出的“50%以上”诉求。同时,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速裁快审,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力争实现“立案到结案不超过15天”,2025年物业欠费案件平均结案周期较去年缩短,后续将持续紧盯效率提升。
现物调委调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通过电话沟通、邀约面谈,利用业主休息、下班、假期时间,进入小区现场进行解答,入户观察业主房屋导致受损的实际侵害者及责任应当承担方,解决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但业主主观思想强硬,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的工作不明确,不管是谁的责任,对小区内(不管是业主私有区域或公共区域)出现的任何问题,业主总体归纳为物业不作为、未达到其理想的解决结果,使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加深,导致物业收费难。
三、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宣传引导
多部门联动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利用社区讲座、小区公告、新媒体平台等形式,2025年已举办宣传活动2场,覆盖小区2个(金科中央公园城、龙腾御景)、业主200人次 。同时,推动物业企业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明细、报修渠道,增进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了解与信任,逐步扭转认知偏差。
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上述措施落实成效,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执法-宣传”闭环,推动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效、业主增强缴费意识,构建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生态。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