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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163号建议的复函

何正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珠溪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将珠溪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对象,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根据我区在编的《重庆市大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规划形成“一中心四组团”的城区空间结构。明确了“一中心”指中心城区,“四组团”指双桥组团、龙水组团、三驱组团、万古组团。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宝顶镇的规划集中建设区;双桥组团范围包括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及玉龙镇、邮亭镇的规划集中建设区;龙水组团范围主要为龙水镇的规划集中建设区;万古组团范围主要为万古镇的规划集中建设区;三驱组团范围主要为三驱镇的规划集中建设区。因珠溪镇不属于大足区城市规划区范围,故暂不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此答复函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敬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感谢您对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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