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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大足建委函2025131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0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彭期会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规范管理的建议》(第66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推动建立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老旧住宅区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物业管理水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推荐“社区+物业”联动模式,由街道/社区牵头,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或组建居民自治管理小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透明度。

2.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对于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老旧小区,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以招投标的形式选择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强化信用信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3.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对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向社会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实施准物业管理。社区应加强对居民自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4.明确社区代管:对于不能实行上述三种模式的老旧小区,根据相关规定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由社区组织开展卫生保洁、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管理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社区要加强对代管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5.提高居民安全意识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由街道办牵头,通过多种形式,如文艺演出、扩音器播放、资料发放、社区讲座等,广泛宣传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与环境。

6.强化社区责任与监督指导:各社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居民群众反应强烈、重复反应的问题,要认真重视,做好解惑答疑、宣传政策的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及时履职尽责,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切实为居民排忧解难。建立健全社区与居民、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变革物业管理工作模式,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不断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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