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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25号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25号的复函

夏培杰委员:

现将《关于探索推动大足工业污水处理厂收费的建议》(提案第125号)的复函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配合

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明确科室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全程对接收费政策制定、成本监审、企业沟通等具体事务。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共享工业污水管网布局、企业排污数据等信息,协同破解收费体制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分工明确、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积极协同,推进收费机制建立

积极配合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进行全面监审。结合我委掌握的管网建设、运维成本等相关数据,客观准确地核算污水处理全流程成本,为合理确定工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供依据,确保收费标准既能覆盖污水处理成本,又能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此答复函已经叶小龙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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