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肖川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的建议》(第097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能否保持城市繁荣发展,物业管理尤为重要,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全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细化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小区人民利益,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大足至关重要。为此,我委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1.联合街道、社区、网格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尤其是对广大业主的宣传,让每一个业主牢固树立物业服务是商品消费的观念,及时缴纳物业费,同时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环境。
2.强化基层基础,理顺物业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一是强化部门责任。强化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整体联动,齐心协力抓好物业管理工作。二是物业管理纳入属地管理,并强化基层政府和社区的物管版职能。督促基层政府和社区积极介入规模小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帮助调解处理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三是规范业委会的组建和运行。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要督促支持规模小区依法依规组建业委会,对业委会的运行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使业委会能够真正代表业主行职权,真正成为业主和物业公司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3.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一是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做到服务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二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对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信用管理和市场准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加强物业企业招工用工的监督,有针对性地抓好物管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加大监督考评。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4.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一是加强源头管理。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的规划把关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把关,科学配置和建设小区停车、供水、供电、供气管网、消防设施与物业用房,并严格竣工验收。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对小区乱搭乱建、毁绿等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不良现象的蔓延。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