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5-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5-3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96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永扬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第296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能否保持城市繁荣发展,物业管理尤为重要,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全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加强小区物业监管力度,细化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小区人民利益,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大足至关重要。
一是加强物业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委、城市管理、市场监督、发改委、公安等作为物业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机构,镇街、社区监督指导物业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及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物业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法典》、《物权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社区管理理论,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工作思路,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目前我区现有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不够完善,涵盖物业管理的内容不全面,实践性较差,可操作性不强,根据市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完善物业管理的法规及政策,以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四是物业管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采取具体措施,促使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分开经营,使物业管理真正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各自行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合理调整物业管理的企业结构,引导部分物业企业明确市场定位,像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是满足不同层次市场,确定服务定位。因为住宅的类型、功能、设施差别很大,决定了物业管理必然是多层式的,物业企业要根据不同的主体,实行按质论价的市场原则,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
六是积极动员居民,齐抓共管。构建和谐、美丽的家园是我区居民的共同愿望,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物业管理当中去,形成大家的事情大家管的氛围,使我区的物业管理向规范化、群众满意的方向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原战凯
联系电话:15023045643
邮政编码:40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