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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181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181提案的答复函

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郊区单位老旧家属院纳入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第18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规定,到2025年底前,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现场查看,你在建议中提到的气象局家属院确属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拟将其列入2025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燃气管网属于专项改造,区经济信息委已将该小区的燃气管网纳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中,目前已完成招投标。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区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实用、管用、可持续和“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采取“居民合理分摊、财政统筹”的出资方式,由政府落实基础类改造内容,统筹安排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在实现“消隐患、保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短板。涉及加装电梯、户内门窗和表后水电气讯等改造内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居民自行改造。

此答复函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13452195525

人:钟小平

邮政编码: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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