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函﹝2023﹞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函﹝2023﹞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三届二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第三届二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
复 函
陈均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建议 》(第04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自2020年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每年都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狠抓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督促指导各相关镇街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是设计单位多次到现场踏勘、征求居民意见后开展设计编制,方案设计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及时向小区居民进行公示;二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实施,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规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三是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住建委相关科室业务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监督管理服务小组,从前期群众意见征集、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管理服务;四是邀请社区和小区居民代表参与方案设计联合评审和竣工验收,鼓励小区居民组建业主监督委员会,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五是按照“一次改到位”要求,统筹协调经信、公安、城管等部门和水电气讯等管线单位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同步进行水电气讯等管线更新扩容和线缆清理规整等工作;六是鼓励居民积极加装电梯。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宣传不到位、缺乏科学系统设计、施工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我委将会同各镇街和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督促施工队伍严格施工质量管理,文明施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衷心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复已经叶小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钟小平
联系电话:43465269
邮政编码:402360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