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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有效性 ]

关于2021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渝建管〔2021〕21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4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公示、企业陈述和我委审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我委通过“入渝信息报送系统”向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或整改通知书,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向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3个月整改期,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委提交整改申请表(申请表在上述系统平台下载;交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四楼政务服务大厅11号窗口;联系电话:63672121、63672118),同时在上述系统平台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电子版整改材料。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委适时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注销其入渝信息,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且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

附件:1.2021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表

      2.2021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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