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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596XH/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大足应急〔2023〕16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596XH/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大足应急〔2023〕16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通知

龙岗街道、龙水镇

2023年我区共遭受6次自然灾害,造成27个镇街309个村(社)不同程度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区累计受灾人口47151人,紧急转移5913人,房屋不同程度受损538户1166间,其中房屋倒塌23户48间;房屋严重损坏69户137间;房屋一般损坏446户98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7617.6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4184.29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2999.0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363.55公顷结合全年受灾实际情况,我局8-9月会同各镇街深入村(社区)受灾农户,认真核实灾情,重点调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情况。经相关镇街统计上报和与财政农业等部门对辖区总体冬春需救助情况进行会商、评估,核定全区冬春需救助4375户13054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48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相关镇街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计14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镇街将上述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大足区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分配表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吴昊峰,联系电话:1872300519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大足区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分配表.docx

文件下载:

大足应急〔2023〕168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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