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棠香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邮亭镇、万古镇、珠溪镇、三驱镇、雍溪镇、宝兴镇、铁山镇、回龙镇、金山镇、高升镇、季家镇、高坪镇:
2024年我区先后遭受9次自然灾害,造成25个镇街294个村(社)不同程度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累计受灾人口28073人,紧急转移安置155人,房屋倒塌2户3间,严损15户75间,一般损坏16户33间,基础设施损坏170余处。农作物受灾面积2586.19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741.51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735.7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89.5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39.9万元。结合全年受灾实际情况,区应急局于8―9月会同各镇街深入村(社区)受灾农户家中核实灾情,重点调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情况。根据各镇街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统计,经区财政、水利、农业、应急、林业、规资等部门会商评估,全区冬春需救助4264户9594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4〕11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通知》(渝财环〔2024〕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3〕85号)资金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相关镇街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计247.54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镇街将上述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大足区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陆懿,联系电话:13896575561)
附件
大足区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镇街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1 |
棠香街道 |
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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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凤街道 |
26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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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水镇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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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邮亭镇 |
18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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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万古镇 |
42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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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溪镇 |
5800 |
|
7 |
三驱镇 |
19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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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雍溪镇 |
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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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宝兴镇 |
12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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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铁山镇 |
8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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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回龙镇 |
3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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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山镇 |
14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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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升镇 |
17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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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季家镇 |
39200 |
|
15 |
高坪镇 |
702200 |
|
合计 |
2475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