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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29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通知

棠香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邮亭镇、万古镇、珠溪镇、三驱镇、雍溪镇、宝兴镇、铁山镇、回龙镇、金山镇、高升镇、季家镇、高坪镇

2024年我区先后遭受9次自然灾害,造成25个镇街294个村(社)不同程度受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累计受灾人口28073人,紧急转移安置155人房屋倒塌2户3间,严损15户75间,一般损坏16户33间基础设施损坏170余处农作物受灾面积2586.19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741.51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735.7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89.5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39.9万元结合全年受灾实际情况,区应急局于8―9月会同各镇街深入村(社区)受灾农户家中核实灾情,重点调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情况。根据各镇街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统计,经财政水利、农业、应急、林业、规资等部门会商评估,全区冬春需救助4264户9594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4〕11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通知》(渝财环〔2024〕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3〕85号资金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相关镇街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计247.54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镇街将上述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资金滞留、挤占、挪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大足区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陆懿,联系电话:13896575561)

附件

大足区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街

补助金额(元)

1

棠香街道

10400


2

智凤街道

269200


3

龙水镇

4200


4

邮亭镇

180600


5

万古镇

425800


6

珠溪镇

5800


7

三驱镇

194400


8

雍溪镇

74800


9

宝兴镇

128400


10

铁山镇

82400


11

回龙镇

38800


12

金山镇

141600


13

高升镇

177600


14

季家镇

39200


15

高坪镇

702200


合计

24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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