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应对信息

重庆市大足区全面加强 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08-07

重庆市大足区全面加强

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在重庆考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着力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强力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

2025年,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突出重点全力攻坚,违规野外用火次数同比下降。2026年,着力将实践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起适应林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履职有效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推进有力有效。到2027年,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二、具体实施

(一)细化职能职责,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

1.压实政府属地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镇街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督促镇街党委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镇街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镇街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落实机制。分级制定森林火灾防控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完善考核办法。

2.压实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细化部门监管责任。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督促属地政府、相关涉林单位、林区经营主体履行森林防灭火责任,督促指导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指导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险会商研判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和调查评估工作指导林区及林缘易燃易爆仓库(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煤矿、非煤矿山等设施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林业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预警监测、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火因调查,查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并负责行政案件查处。经济信息牵头督促指导林区及林缘城镇天然气管道、通信基站、无线电固定监测站、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仓库等重点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业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违规用火案件查处,会同林业部门开展火因调查,负责刑事案件侦办。民政负责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做好祭祀造成森林火灾的风险管控。农业农村负责农村野外安全用火宣传教育,指导耕地、农林接驳区域农事用火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文化旅游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发展改革负责指导林区及林缘城镇输油汽管网企业开展林区内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商务委负责督促指导林区及林缘农家乐、加油站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交通运输委负责落实森林区域内公路及其管护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城市园林公共绿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大足石刻研究院督促指导涉林文物保护单位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国网区供电公司督促指导穿越林区的所属输配电线(设施)、水电站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3.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林区经营主体认真履行防火职责,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应用“森林防火一码通”,建设防火基础设施,严防设施设备故障和生产施工作业等引发火情火灾。森林区域内输配电线、通信基站、油气管道、加油加气站等设施设备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定期巡护,及时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整治。

4.压实护林员巡护责任。严格执行护林员考核评价制度,督促护林员认真履行巡山守卡职责,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劝阻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将各类风险消除在萌芽时、成灾前。

5.压实林区群众社会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优化联防体设置,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遵守联防规定并严格监督联防区域的违规用火行为。

(二)强化体系建设,发挥统筹协作效能

建立健全指挥体系、规范运行机制。加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主管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修订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规则,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在高火险期或森林火情出现时的处置期间采取实战化运行模式,提高运行效率。

(三)狠抓早期预防,注重源头管控力度

1.增强防火意识。聚焦培养和强化群众防火意识,持续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化,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根据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丰富宣教手段,扎实推进宣传进村入林,满足“五进”宣传要求,借助全区公交车全天候播放宣传视频,利用自动语音提示设备应用和防火宣传月集中宣传工作,强化警示教育。提倡移风易俗,推广将森林火灾防控纳入村规民约、“十户联防”、举报奖励、防火奖补等群防群控有效措施。

2.狠抓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加大对祭扫用火、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镇街、涉林单位加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的管控,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摒弃烧灰积肥陋习,提倡采取秸秆粉碎的方式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各联防体成员要相互监督提醒违规用火行为。各检查站、卡点护林员要做好日常巡护记录,做到边巡护、边宣传、边处置,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3.推进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经济信息、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协同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完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通过重庆市森林草原智慧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林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线上填报、督办、销号等数字化管理

4.深化联防联控。完善跨区县、镇森林防火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跨地区森林火灾联防联控联动能力,促进相邻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联系与合作,切实构建起各负其责、高效协调、共同防守的跨区域合作机制

5.坚持规划引领。以林区规划为基础,林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完善辖区内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优化防灭火工程建设任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森林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要做到防灭火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生物阻隔带、防火公路、林下通道、防火步道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或改造,织密阻隔网络,推行网格化治理。聚焦于国债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及限期内完工,有序打表推进,对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7.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专业队营房配置,在队伍建设、营房建设、物资装备、经费等方面按规定予以保障,助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8.加强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规范组建模式、建队规模、队伍管理、组训方式及保障机制。指导森林防灭火重点镇街、村(社区)、森林经营单位及其他组织组建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

9.加强属地扑救力量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社会救援组织及地方干部群众防灭火技能训练及装备配备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动员机制。优化人才供给,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继续教育制度,保证火情发生时当地社会力量可以立即进行前期处置。

(四)科技赋能,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1.强化预警监测。进一步强化科技融合,利用科技手段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利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疑似火情预警,全面推行“一长三员”机制,落实“135”火情前期处理机制运用,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理。加强火险因子监测深化协作联动,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健全森林火灾预案体系,加强对预案评估、备案、宣传、培训、修订等重点环节的指导督促,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建立联防联训联战机制,深化技术交流、能力融合和战法协同,保障森林防灭火物资。动态优化部署,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力量、装备靠前驻防。

3.有效应对极端情况。针对极端火险天气,充分运用各类火险感知手段和信息渠道,灵活运用御天智能预警发布系统进行早期火险等级发布,提升早期预判能力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及时联系级部门,做到及时处置

(五)依法治火,严惩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期及森林防火区,建立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多部门协同,应急、林业、公安、农业农村委将加大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森林防火期及森林防火区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行为。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防灭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提供长效发展支撑

1.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把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鼓励通过保险等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身保险,合理保障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按规定实施表彰奖励。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防灭火实际需要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规范车辆管理和使用,统一标识涂装,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有关政策,确保车辆在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