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09-15 |
[ 成文日期 ] | 2018-09-1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09-15 |
[ 成文日期 ] | 2018-09-1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塞维门业有限公司未设置警示标识案
2018年5月30日,大足区安监局职卫科执法人员对重庆市大足区塞维门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打磨作业产生职业危害,未与其他作业(无害作业)分开。重庆市大足区塞维门业有限公司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重庆市大足区塞维门业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万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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