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7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7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足鸿商贸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情况案
2018年10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市大足区足鸿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日、周、月”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记录不全。
重庆市大足区足鸿商贸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日、周、月”检查记录不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千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未制定职工培训教育计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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