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1-27 |
[ 成文日期 ] | 2018-11-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1-27 |
[ 成文日期 ] | 2018-11-2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2018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未如实记录对员工开展应急知识、应急预案培训的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对员工开展应急知识、应急预案培训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规定,决定给予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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