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5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7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5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7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7 |
[ 有效性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大足铁山胜丰加油站灭火器失效案
2019年8月27日大足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大足铁山胜丰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隐患:有两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三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失效。
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大足铁山胜丰加油站存在的以上隐患,经立案调查,召开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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