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1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1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行使层级 |
市级指导/实施部门 |
区级实施主体 |
1 |
受理“12350”举报 |
公共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农机等行业和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2〕156号)二、总体目标 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农机等行业和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任务。(二)完成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卫生和“12350”举报投诉方面的安监机构、人员编制和基本装备建设。| |
市级、区县级 |
市应急局 |
区应急局 |
2 |
安全生产预警发布 |
公共服务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1〕32号)第七条第二款 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第八条 三、四级预警信息由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发布。|| |
市级、区县级 |
市应急局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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