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3-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5-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3-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7 |
[ 成文日期 ] | 2023-05-3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监管抽查;2.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监管抽查;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抽查;4.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抽查;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抽查;6.地震监管领域与本区实际情况不匹配,故暂不予开展抽查;7.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与本区实际情况不匹配,故暂不予开展抽查。
二、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库分类:建立ABCD等分类抽查对象库,分类标准由行业科室自行根据实际划分。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抽查总比例不得低于5%。其中,各已分类对象库必须保证抽查对象至少抽查一家,实现全覆盖。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时间与结果公示
2023年2月—2023年12月完成,抽查结果必须在抽查程序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于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事项清单
附件2:“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