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13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森防指〔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其他公文;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7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13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森防指〔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其他公文;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7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涉林单位:
当前,正值秋收秋种,农事用火比较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且对大气污染较为严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灭火会议、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调度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区委、区政府对森林防火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森林火灾火险及大气污染防治范应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依法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休闲娱乐、生产用火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违规用火行为,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及大气污染,全力防范化解森林火灾及大气污染风险。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全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 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尹光建 区应急局局长
杨大拥 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罗存伟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陶钦文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 浩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 彬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令狐强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曾 伟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姜永奎 区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应急局,由尹光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2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由曾伟、姜永奎任小组长,带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各镇街参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区应急局(区森防办)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区林业部门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预防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野外用火行为行政案件的查处;区公安部门承担对涉火刑事犯罪的侦查打击和专项行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阻碍行政部门执行职务行为的人员进行治安处罚;区民政部门对管辖内公墓违规用火进行整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对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焚烧生活垃圾、秸秆、落叶等行为的查处整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非城区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查处整治;农村其他用火,由所属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涉及行政执法的,由区级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保障全区良好空气质量提供强大法制保障。
四、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 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等问题。
2. 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及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3. 休闲娱乐。重点治理防火期内进山入林人员携带烟火入山,在林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4. 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林区施工单位、林产企业、工矿企业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等问题。
5. 其他情形。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行为。治理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行为,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问题。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及大气污染等安全的违规行为。
1. 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 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 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 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 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坚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单位要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人群。加强智能监控、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防火管理机制,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力戒形式主义,结合全区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疏堵”结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加快“防火码”在宣传警示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
(六)严格目标考核。请各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野外火源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若在巡查、监测中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现象,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在全区进行通报,被通报事项由涉及行业部门在年终目标考核时对通报镇街实施扣分处理。
(七)严格信息报送。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工作台账,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负责统计本部门的专项行动成果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区林业局(联系人:李元建,联系电话:18*******77),由区林业局每月底将开展情况汇总报送区政府。
附件:1. 大足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联系表
2. 大足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巡查登记表
3. 大足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