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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1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唐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保基金分配管理的建议》(第125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足区医保基金分配管理一直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每一年的医保基金分配细则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优化,如结合实际取消“超支基数锁定”“各医疗机构年终清算比例不再固定60%”“对节余医院保底、超支医院限高鼓励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等。

关于您所建议的“将CMI作为医保基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因目前大足区仅区人民医院执行医保DRG付费,结合全区医保基金实际,经财政、医保、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讨论,并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区人民医院的基金分配实行总额控制下的DRG清算政策。20244月,市医保局开展渝西片区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调研,已在相关座谈会上对“将CMI作为医保基金分配的主要因素”“提高分配金额”等建议进行政策答复。对您提出建议,我单位将结合全区医保DRG付费医保基金使用实际和医保DRG付费扩面试点情况,积极优化医保基金分配,提高向市医保局工作汇报频率,反馈医疗机构在推进过程中的意见建议,齐心协力深化DRG付费改革。

关于您提出的“增加医保基本分配的透明度”建议。医保基金为保障全区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在考虑医院建设、运营、优势学科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实行“基数十因素”分配,历年分配会议均有邀请医疗机构参与讨论,透明度高。医保基金总额分配既要保证区级医院高精尖技术的发展,又要保障基层医院多发病常见病的日常需求,还要保障民营医院享有与公立医院一致的分配清算政策,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总额分配原则将兼顾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医院的发展需求。关于您提出的“科学的计算模型”,全市各区县医保基金分配,均根据医保基金收支和区情实际,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在区政府和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分配政策,无标准化计算模型。

接下来,区医保局将结合全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保障质效为核心,进一步梳理分配因素、优化分配政策,攻坚克难,稳慎推进。

感谢您对大足医保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我单位也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市医保局反馈,共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和医疗机构长远发展迈出更坚实步伐。

此复函已经吕建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2024510

人:李连春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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