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办开展《重庆市信访条例》专题培训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重庆市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8月26日,市信访办开展《重庆市信访条例》专题培训,市信访办一级巡视员曾开宏在会上作专题辅导。培训会以电视电话的形式开展,市信访办干部职工和市级有关部门信访处(办公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区县信访办全体干部职工和区级有关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曾开宏从《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条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条例》需要关注和把握的五个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宣讲,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修订《条例》、修订了哪些内容和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问题,为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方法路径。
曾开宏在培训会上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熟悉掌握新规定、新要求。二要强化尽职履责。把贯彻条例融入具体工作,压紧压实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责任。三要完善配套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细化实化配套制度措施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四要注重总结提炼。以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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