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7月初,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完成了门户网站的迁移工作,并做好其维护管理,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专题专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严肃依规进行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1 |
减2 |
20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 |
增7 |
18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406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