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4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4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大足卫发〔2022〕226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2022—99))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2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四)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巩固2021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对已录入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执法平台”)中的执法对象,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单位,任务清单已通过市执法平台下发。
(二)区县自行抽取检查对象。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结合辖区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随机抽取原则,制定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水质处理器经销活动的网店,以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检查清单。
三、监督检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个案填报。对已录入市执法平台中的执法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支队要结合市执法平台“国家双随机版块”的相关填报要求,如实、按时填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用人单位信息卡等数据信息。
支队在市执法平台“国家双随机版块”中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汇总表填报。对未录入市执法平台中的执法对象,尚不能通过市执法平台“国家双随机版块”填报个案信息,需以填报汇总表方式集中上报监督抽查情况。支队按照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11)的要求,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报表板块”报送汇总表。
3.核实信息。支队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
(二)抽查结果公示。
支队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市执法平台双随机管理模块,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强化对辖区监督执法机构、疾控机构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
(二)注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制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市级随机监督抽查、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内容。除了完成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三)规范调整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作出调整决定,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在市执法平台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由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四)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若区疾控中心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六)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附件:1.2022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2年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2年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7.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8.2022年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9.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10.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11.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满意度调查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
2022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辖区6%的医院(含中医院),2%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重点抽查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具体抽查单位见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医疗卫生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附表3)。
(二)采供血机构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全区50%的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所有的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50%的单采血浆站。具体抽查单位见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血液安全随机监督抽查名单(附表4)。
(三)“回头看”监督检查。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对2021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中被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被处罚单位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5),并将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医疗卫生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4.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血液安全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5.医疗卫生“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医院(含中医院) |
6% |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核酸检测报告等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
2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2% | ||
3 |
卫生院 | |||
4 |
村卫生室(所) | |||
5 |
诊所 | |||
其他医疗机构 |
附表2
2022年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一般血站 |
50% |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 |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
2 |
特殊血站 |
100% | ||
3 |
单采血浆站 |
50% |
附表3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医疗卫生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 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大足张婷婷口腔诊所 |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中段46号 |
医疗卫生 |
谭清明 |
夏昌荣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2 |
大足区高坪镇月台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月台村委会处 |
医疗卫生 |
唐明静 |
何虎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3 |
大足区龙水镇十里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十里村委会旁 |
医疗卫生 |
夏昌荣 |
谭清明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4 |
大足区中敖镇长源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长源村2组 |
医疗卫生 |
张桃 |
谭清明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5 |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环中路4号 |
医疗卫生 |
张桃 |
夏昌荣 |
医院(含中医院)(无检测任务) |
6 |
大足区高升镇双牌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双牌村一组 |
医疗卫生 |
谭清明 |
何虎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7 |
重庆博迪智慧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大足龙水龙玉路中医诊所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玉路2号 |
医疗卫生 |
何虎 |
谭清明 |
诊所(无检测任务) |
8 |
大足区邮亭镇长河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长河村二组 |
医疗卫生 |
唐明静 |
何虎 |
村卫生室(所)(无检测任务) |
附表4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血液安全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 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市大足区中心血库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西路138号 |
血液安全 |
夏昌荣 |
张桃 |
一般血站(无检测任务) |
附表5
医疗卫生“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类别 |
被 处 罚 单 位 数 |
检查单位数 |
不合格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 |
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
医疗技术管理 |
医疗文书管理 |
临床用血管理 |
查处案件数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数 |
吊销诊疗科目单位数 | |||||||||||||||||||||||||
执业许可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人员资格管理(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健康体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外国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台湾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乡村医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护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技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抗菌药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疗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禁止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疗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临床基因扩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处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病历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医学证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用血来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血液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 |
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应急用血采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检查回头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回头看 |
非医疗机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医疗机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数据包含2022 年度重庆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市级监督抽查中有关医院的检查数据
附件2
2022年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
抽取辖区内50%的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具体抽查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巩固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并对2021年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并将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3.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妇幼保健院 |
50% |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
2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
50% | ||
3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
50% |
附表2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 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正龙街90号 |
妇幼健康 |
张桃 |
谭清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2 |
重庆市龙滩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重庆市双桥区龙滩子街道2号 |
妇幼健康 |
张桃 |
谭清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3 |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街村 |
妇幼健康 |
谭清明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4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镇卫生院 |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双路镇双北五街一号 |
妇幼健康 |
张桃 |
谭清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5 |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镇卫生院 |
重庆市双桥区通桥镇茅店村六组 |
妇幼健康 |
何虎 |
夏昌荣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6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火车站联通南路42号 |
妇幼健康 |
夏昌荣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7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双河街村116号 |
妇幼健康 |
何虎 |
夏昌荣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8 |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古路16号 |
妇幼健康 |
谭清明 |
张桃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9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民惠路122号 |
妇幼健康 |
夏昌荣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0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龙头街119号 |
妇幼健康 |
夏昌荣 |
谭清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1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岗东路312号 |
妇幼健康 |
谭清明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2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青龙街 |
妇幼健康 |
谭清明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3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街村 |
妇幼健康 |
谭清明 |
夏昌荣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14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玉凤街70号 |
妇幼健康 |
夏昌荣 |
何虎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无检测任务) |
附表3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
“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回头看”事项类别 |
2021年 行政处罚 案件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行政处罚 (户次)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金额(万元) |
吊销机构 执业许可证 (户) |
吊销技术 人员执业 资格证 (人) |
移送 其他部门 (件) |
追究 刑事责任 (人) | |||
2021年重庆市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被处罚单位 整改情况 |
|
|
|
|
|
|
|
|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件3
2022年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
抽取全区10%的放射诊疗机构。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
抽取全区50%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三)“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1年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 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0月30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并将放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名单
3.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放射诊疗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
20%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
|
2 |
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
100% |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持有效资质(批准)证书;2.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3.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人员、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文件情况;6.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等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
|
附表2
2022年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单位地址 |
监督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中心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惠民路122号 |
放射诊疗 |
彭文亮 |
唐太川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2 |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白土村1组 |
放射诊疗 |
唐太川 |
彭文亮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3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卫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青龙街村1组 |
放射诊疗 |
蒲小强 |
唐太川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附表3
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类别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处罚单位数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总数 |
整改单位数 |
未整改单位数 |
出现新的违法行为单位 |
案件数(件) |
罚没款金额 (万元) | |
放射诊疗机构 |
|
|
|
|
|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
|
|
|
|
|
区(县、自治县)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件4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全区所有人工游泳场所(包括学校内游泳场所)、10%的住宿场所,4%的美容美发场所,5%的沐浴场所,所有候车(机、船)室,抽查全区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5户,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3。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 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并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清单
附表1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范围和数量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游泳场所 |
全市全部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a)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
住宿场所 |
全市总数10%(a) |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 |
沐浴场所 |
全市总数5%(a) |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 |
美容美发场所 |
全市总数4%(a) |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 |
其他公共场所 |
全市全部候车(机、船)室。 辖区营业面积2000m2以上商场(超市)60户,影剧院40户,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80户,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查。(a) |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 |
集中空调 |
全市已抽取公共场所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全部检查;其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测 |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g) |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2
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监督检查对象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出现新的违法行为单位数 |
“完成整改单位数随机监 | |
行政处罚案件数(件) |
罚没款(万元) | ||||
游泳场所 |
|
|
|
|
|
住宿场所 |
|
|
|
|
|
沐浴场所 |
|
|
|
|
|
美容美发场所 |
|
|
|
|
|
其他公共场所 |
|
|
|
|
|
集中空调 |
|
|
|
|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表3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清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双桥经开区丰加旅社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凯伦花园32号1幢4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2 |
重庆市欧瑞澳商务宾馆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北路192号附39-40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3 |
双桥经开区君壹鸿商务宾馆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北路192号附39-40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4 |
重庆斯巴克宾馆 |
双桥经开区凯伦花园D栋13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5 |
大足区申鑫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安大道235号附1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6 |
大足区龙庭商务宾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工业园区 |
谷孟莹 |
刘英伟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7 |
重庆市大足区三友宾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陵园路32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无检测任务) |
8 |
大足区芳迪迪星空商务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5幢3-12 |
谷孟莹 |
刘英伟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9 |
大足区万古镇运芳旅店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兴路250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0 |
大足区金晨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49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1 |
大足区途悦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南路80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2 |
大足区水口酒店商务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水口社区102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3 |
重庆市大足区鸿兴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东路393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4 |
重庆市大足区金程酒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丰足茗居二楼 |
彭文亮 |
谷孟莹 |
住宿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15 |
重庆市大足区十月天使母婴用品经营部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西一社区四期还房A幢15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16 |
大足区欧瑞美容院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南路13号15-1-24 |
谷孟莹 |
彭文亮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17 |
大足区爱儿汇孕婴用品经营部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西路123号附7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18 |
重庆市大足区中秀保健按摩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西路32号附23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19 |
大足区小秦按摩馆 |
重庆市大足区西桥路28号1单元1-1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20 |
大足区左耳保健养生馆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火炬路1号附4号号1-9、1-10(和鸿观岳山)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无检测任务) |
21 |
大足区宽庭孕婴用品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西路165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2 |
大足区肖仁秀足浴养生馆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南路华丰商贸小区A幢24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3 |
重庆市大足区橼月橼保健按摩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翠溪路24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4 |
大足区足辉堂足浴休闲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39号附61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5 |
大足区嘉年华保健按摩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89号(大足印象A区1幢1-13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6 |
大足区马大哥足浴服务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928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7 |
重庆金美足浴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建设路229号附5-10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沐浴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28 |
双桥经开区云剪风美发店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北路197号17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29 |
大足区蒋娅兰美容服务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古路20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0 |
大足区顺意美容美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九曲路3号附82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1 |
大足区甄俪美甲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7号附1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2 |
重庆市大足区潮派美容美发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双塔路29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3 |
李敏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中路328号二楼 |
彭文亮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4 |
大足区百美纤娇美颜养生院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北路246号附12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5 |
大足区梵茜寇美容店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西湖大道10号附116号车城明珠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6 |
大足区伊度微发艺造型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西路167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7 |
重庆市大足区娇悦诗美容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西路203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8 |
大足区韩灸宝舍美容美体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469号2-8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39 |
大足区沐风美学美容美甲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棠大道222号2-19 |
刘英伟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0 |
大足区爱丽思美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东路妇幼保健院B幢13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1 |
大足区可滋可颜美容美甲馆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西路226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2 |
大足区格调美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世新路24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3 |
大足区紫晨阁美颜养生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翠堤路23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4 |
重庆市大足区余丽鑫美容美发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武圣路116号附50号、51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5 |
大足区零二玖七美甲美睫店 |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火炬路2号附23号(车城印象)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6 |
大足区琴琴理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岗东路335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7 |
大足区美人绣美甲美睫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国梁路51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8 |
大足区兰瓶龙玉化妆品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玉路58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49 |
大足区纹艺美容美甲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莲花街19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0 |
大足区杨群发艺馆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北路中段257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1 |
大足区飞越发艺空间设计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159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2 |
大足区兰瓶花市化妆品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花市街8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3 |
大足区发光的你美甲美睫店 |
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龙景路133号吾悦广场3002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4 |
大足区恒芝润化妆品经营部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北路222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5 |
唐全春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石兴街44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6 |
大足区倍乐美产后护理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13号附35号1-1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7 |
大足区明强美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花市街117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无检测任务) |
58 |
大足区曼姝芳华美容美体店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棠大道222号2-97 |
刘英伟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59 |
大足区悦耳阁生活体验馆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佛都大道508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0 |
大足区秋妍美容店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江西庙巷13号附29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1 |
大足区百佳深度美容院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南路东段137号附12号1-1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2 |
大足区兰瓶开利化妆品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国梁路88号(商贸中心6幢13号,13-1号) |
谷孟莹 |
彭文亮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3 |
大足区学玉美容店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长路5号附8号(火炬二组自建房)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4 |
大足区创星美发店 |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西湖大道76号附4号一层B1-3(自主承诺) |
谷孟莹 |
刘英伟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5 |
大足区爱尚美容店 |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花朝门1号楼附17号(花朝门住宅区) |
彭文亮 |
谷孟莹 |
美容美发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6 |
敬洋杰(重庆)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湖路439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无检测任务) |
67 |
大足区聚金歌舞娱乐会所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北路225号附15号1-1、2-1 |
谷孟莹 |
刘英伟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无检测任务) |
68 |
重庆贝思达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33号吾悦广场五层Z502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69 |
重庆市大足区航鑫娱乐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石香街4组 |
彭文亮 |
刘英伟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0 |
重庆市好来影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安大道319号4-1 |
彭文亮 |
刘英伟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1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双桥客运站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北路凉风垭231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候车(机、船)室(无检测任务) |
72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双塔路218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候车(机、船)室(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3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双北中路109号1楼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4 |
重庆润丽酒店有限公司 |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中段116号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5 |
大足区爵冠游泳馆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古路65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6 |
重庆大足区浪杰游泳池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北路99号(蓝湖国际)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7 |
大足区迈动健身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166号附79号1-2层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8 |
重庆市大足区润泽游泳池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6号20栋5-1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79 |
四川丰凯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6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0 |
重庆市大足区力强卓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33号 |
彭文亮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1 |
大足区众恒健身服务部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31号1-1、2-1 |
彭文亮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2 |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恒温游泳馆 |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东部片区内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3 |
双桥经开区悦动体育场管理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镇火炬路1号附17号3-2(何鸿.观岳山)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4 |
重庆飞腾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北路80号(金科中央公园城小区)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5 |
四川丰凯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东段海棠香国小区 |
刘英伟 |
彭文亮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6 |
深圳市广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31号蓝湖星宇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7 |
重庆市锦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392号 |
刘英伟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8 |
重庆财信龙水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龙水湖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89 |
重庆市大足区体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154号 |
谷孟莹 |
刘英伟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90 |
重庆双航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56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91 |
重庆市大足中学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学府路1号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92 |
重庆滨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绿地海棠湾小区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93 |
重庆幻果游泳池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北路80号(金科中央公园城小区) |
彭文亮 |
谷孟莹 |
游泳场所(有检测任务,无集中空调) |
附件5
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学校卫生监督。抽取高校1所,检查内容见附表1。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并将学校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3.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范围和数量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辖区学校总数的15%(a)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d),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e)、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1.教室采光照明、教室人均面积、学校自制考试试卷纸张D65亮度及D65荧光亮度、字体字号、行空。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a.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达到《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相关规定情况。
e.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附表2
2022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单位地址 |
监督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25号 |
学校卫生 |
魏东 |
郎文彬 |
中小学校及高校(无检测任务) |
附表3
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
监督检查单位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出现新的违法行为单位数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行政处罚案件数(件) |
罚款金额(万元) | ||||
小学 |
|
|
|
|
|
中学 |
|
|
|
|
|
高校 |
|
|
|
|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件6
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
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供水单位卫生随机监督抽查。
1.抽查全区所有的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所有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2.至少抽取30%的农村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0%的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抽取辖区内10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检查内容见附表1。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重庆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明确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市级随机检查任务。支队要将此项工作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进行整合,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合并统计相关数据,统一报送工作总结。
(二)强化信息报送。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0月28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中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报汇总表(附表3—6),并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3.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4.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5.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6.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a) |
范围和数量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责任区县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详见市执法平台。 |
农村集中式供水(b) |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 |||
小型集中式供水 |
每个区县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30%(c) |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
各区县要根据辖区内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掌握的单位底数,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双随机抽查清单。 | |
每个乡镇抽查30%的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水厂(c) | ||||
二次供水 |
每个区县10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c) |
1.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4.水质自检情况(d)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注: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2
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单位地址 |
监督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渝大水务分公司(清明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水丰村2社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城市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水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双北路凉风垭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魏东 |
城市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3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宝兴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红桥社区3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4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石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石龙村2组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5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宝山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晋元街1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6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智凤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办事处登云一村1社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7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回龙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骑胜村2组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8 |
重庆市大足区四合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街村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9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季家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曙光村1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0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三驱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桅杆村8社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1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协丰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协丰社区一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2 |
大足区金山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街村二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3 |
重庆市大足区龙源供水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溜水新村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4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古龙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白石村一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5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珠溪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文昌街八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6 |
重庆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万古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7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雍溪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石堡村四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8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黄木沟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福利村1社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19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渝大水务分公司(西门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西段192号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郎文彬 |
城市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0 |
重庆市大足区黄泥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黄泥村7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1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宝顶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3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2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敖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关圣村三组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3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盆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金盆村1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4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国梁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升斗村七组 |
供水单位 |
郎文彬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5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铁山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西北街村3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魏东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6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红升村77号 |
供水单位 |
魏东 |
彭文亮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27 |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高坪自来水厂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青龙1组 |
供水单位 |
彭文亮 |
郎文彬 |
农村集中式供水(有检测任务) |
附表3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总数 |
检查乡镇数 |
检查的乡镇中已开展卫生安全巡查的乡镇数(a) |
检查的乡镇中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 |
已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
已建立卫生安全巡查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
检查的小型集中式供水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水厂数 |
案件数 |
罚款金额(万元) |
|
|
|
|
|
|
|
|
|
注:a.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表4
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总数 |
检查设施数 |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设施数 |
检查的二次供水设施中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设施数 |
案件数 |
罚款金额 (万元) | |||
供管水人员健康 体检和培训 |
设施卫生防护及 周围环境 |
储水设备定期 清洗消毒 |
开展水质自检 | |||||
|
|
|
|
|
|
|
|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表5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单位类别 |
检测单位数(a) |
合格单位数(b) |
色度 |
浑浊度 |
臭和味 |
肉眼可见物 |
pH |
消毒剂余量 |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检测单位数 |
合格单位数 | |||
小型集中式供水 |
|
|
|
|
|
|
|
|
|
|
|
|
|
|
二次供水 |
|
|
|
|
|
|
|
|
|
|
|
|
|
|
注: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表6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监督检查对象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出现新的违法行为单位数 |
“完成整改单位数随机监 | |
行政处罚案件数(件) |
罚没款(万元) |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
|
|
|
|
农村集中式供水 |
|
|
|
|
|
小型集中式供水 |
|
|
|
|
|
二次供水 |
|
|
|
|
|
输配水设备 |
|
|
|
|
|
水处理材料 |
|
|
|
|
|
化学处理剂 |
|
|
|
|
|
水质处理器 |
|
|
|
|
|
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
|
|
|
|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审核人:
附件7
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抽查辖区15%的二级以上医院、5%的一级医院、2%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2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检查内容见附表1,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均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同时,重点加强从事核酸检测的医学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0月25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并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传染病防治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3.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二级以上医院 |
15%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美容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
2 |
一级医院 |
5% |
| |
3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
2% |
| |
4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
20% |
|
附表2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传染病防治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 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大足区高坪镇月台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月台村委会处 |
传染病防治 |
何虎 |
唐明静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2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西街138号、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红星社区二环南路1073号 |
传染病防治 |
李琴 |
张桃 |
二级以上医院(无检测任务) |
3 |
重庆博迪智慧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大足龙水龙玉路中医诊所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玉路2号 |
传染病防治 |
何虎 |
谭清明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4 |
大足区中敖镇长源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长源村2组 |
传染病防治 |
谭清明 |
唐明静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5 |
大足区三驱镇千佛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千佛村委会旁 |
传染病防治 |
张桃 |
谭清明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6 |
大足张婷婷口腔诊所 |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中段46号 |
传染病防治 |
夏昌荣 |
张桃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7 |
大足区龙水镇十里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十里村委会旁 |
传染病防治 |
何虎 |
谭清明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8 |
大足区高升镇双牌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双牌村一组 |
传染病防治 |
谭清明 |
张桃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9 |
重庆市双桥区双路街道办事处龙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办事处龙塘社区 |
传染病防治 |
张桃 |
何虎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0 |
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十组 |
传染病防治 |
夏昌荣 |
唐明静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11 |
大足区邮亭镇长河村卫生站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长河村二组 |
传染病防治 |
夏昌荣 |
谭清明 |
基层医疗机构(无检测任务) |
附表3
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单位类别 |
2021年重庆随机监督抽检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名称 |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其他行政处罚及件数 | |||||
医疗机构 |
|
|
(行数可添加) |
|
|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
|
|
|
|
|
采供血机构 |
|
|
|
|
|
|
合计 |
|
|
— |
|
|
|
注:表格中没有的内容,填“—”。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8
2022年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用人单位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不少于60家(含今年已经开展监督检查并已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用人单位数),其中辖区内建材、化工行业用人单位应全覆盖检查。检查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区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新发职业病情况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自行选定。(详见附表6)检查内容见附表1。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随机监督抽查。抽取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具体抽查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2。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抽取辖区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体抽查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3。
(四)“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10月30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汇总表(附表4、5),并将职业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联系人:蒲小强;联系电话:43738013;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南路中段161号;电子邮箱:307911968@qq.com。
附件:1.2022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2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4.2022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5.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6.2022年大足区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表
附表1
2022年重庆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任务 |
重点检查内容 | |
用人单位 |
各区县(自治县)检查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不少于60家。其中辖区内建材、化工行业用人单位全覆盖检查 |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 |
1.是否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是否建立、落实及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2.职业卫生培训 |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 ||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
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 ||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
1.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和公布; 2.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 ||
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 ||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
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 ||
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
1.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 2.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
注:重点检查内容中“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必查项。
附表2
2022年重庆市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15% |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2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10% |
附表3
2022年重庆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内容 | |
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
60% |
1.资质证书 |
1.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2.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情形。 |
2.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 |
1.是否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2.是否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 | ||
3.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 |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2.是否存在具备自行检测条件而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检测的机构不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相应检测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机构实施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结果分析及应用等工作的情形; 3.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 4.是否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5.是否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 6.是否按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 7.是否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 | ||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1.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 2.是否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 3.是否在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代替他人签字; 4.是否未参与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事项而在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签字。 |
附表4
2022年重庆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用人单位类别 |
辖区单位数 |
抽查单位数 |
不合格单位数 |
不合格情况 |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
行政处罚单位 数 |
行政处罚情况 | |||||||||||||
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 |
职业卫生培训 |
建设项目“三同时”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
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
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 |||||||||||||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不合格单位数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合格单位数 |
职业卫生培训不合格单位数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不合格单位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合格单位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不合格单位数 |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防护用品不合格单位数 |
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不合格单位数 |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不合格单位数 |
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不合格单位数 |
未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单位数 |
警告单位数 |
罚款(万元) |
责令停止作业单位数 |
提请关闭单位数 | ||||||
建材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用人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附表5
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监督对象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名称 |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其他行政处罚及件数 | |||||
用人单位 |
|
|
(行数可添加) |
|
|
|
(行数可添加) |
|
|
| |||
(行数可添加) |
|
|
| |||
合计 |
|
|
|
|
|
|
注:1.各地填报此表时,要与去年上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单位总数数据保持一致。
2.对未完成整改单位出现新的违法行为,请在表中描述其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
附表6
2022年大足区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单位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行业类型 |
1 |
重庆市恒安化工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化工 |
2 |
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化工 |
3 |
重庆市诺意农药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化工 |
4 |
重庆元和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化工 |
5 |
重庆市大足区金龙水泥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6 |
重庆市大足区阳腾矸石砖厂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7 |
重庆市大足区高丰建材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8 |
重庆市大足区世兴建材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9 |
重庆市大足区玉清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10 |
重庆首溪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11 |
重庆市大足区相平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2 |
重庆市大足区明星矸砖厂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3 |
重庆市大足区西禅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4 |
重庆市大足区恒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5 |
重庆澜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16 |
重庆市大足区桂花宝矸石砖厂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7 |
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18 |
重庆市筑金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彭文亮 |
建材 |
19 |
重庆市大足区多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20 |
重庆市大足区东方机砖厂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21 |
重庆市大足区标足建材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22 |
重庆市大足区燃烽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23 |
大足区兰家湾煤炭有限公司矸石砖厂 |
彭文亮 |
唐太川 |
建材 |
24 |
大足朝野混凝土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25 |
重庆市大足区龙筑矸砖厂 |
彭文亮 |
唐太川 |
建材 |
26 |
重庆市大足区源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27 |
重庆市鸿铭混凝土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28 |
重庆市双桥区兴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29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康瑜石材加工厂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30 |
重庆胜远威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31 |
重庆天合首创建材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唐太川 |
建材 |
32 |
重庆足丰水泥有限公司 |
彭文亮 |
蒲小强 |
建材 |
33 |
重庆市大足区泰丰采砂厂(普通合伙)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34 |
重庆市大足区亿军建材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建材 |
35 |
重庆天星陶瓷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陶瓷制品 |
36 |
重庆市大足区德虎农机配件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37 |
重庆市大足区政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38 |
重庆新炬鑫机械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铸造 |
39 |
重庆市九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40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宸环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铸造 |
41 |
重庆博腾塑胶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42 |
重庆市泽信环保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废水处理 |
43 |
重庆壬顺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44 |
重庆国恩工贸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45 |
重庆铭佰科技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铸造 |
46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潇然冷压铸造厂 |
唐太川 |
蒲小强 |
铸造 |
47 |
重庆双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铸造 |
48 |
重庆巨地钢制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49 |
重庆广升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铸造 |
50 |
重庆市麒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1 |
重庆康桥工业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2 |
重庆凯罗尔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3 |
重庆金山洋生管道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4 |
重庆市玉叶厨具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5 |
重庆市铵鑫电力金具制造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铸造 |
56 |
杰利来家居用品(重庆)有限公司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7 |
重庆市大足区财艺五金厂 |
唐太川 |
蒲小强 |
制造业 |
58 |
重庆市大足区永利刀具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59 |
重庆市大足区腾飞五金厂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60 |
重庆德高塑胶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61 |
重庆德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62 |
重庆市大足锶矿开发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非煤矿山 |
63 |
重庆中帝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蒲小强 |
唐太川 |
制造业 |
附件9
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
1.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抽查辖区100%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25%的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生产第一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抽取。具体抽查单位见附表2。
(2)抽查内容。
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和说明书等。其中手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包括指示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原材料卫生质量、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合格并备案;检查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情况。
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
2.产品随机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第二类消毒产品:抽取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可参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进行检验,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等,以辖区企业生产的产品为主,重点在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店、商场超市、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医院等经营使用单位采样。同时检查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的情况。
第三类消毒产品:重点抽查成人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若“双随机”对象被抽查到所属类别的消毒产品数量不足,则以该企业其他类别消毒产品数量补足。
- 检测内容。
抽查产品的检测项目详见附表1。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消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核查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范情况、已备案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抗(抑)菌膏、霜剂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情况,此项内容纳入202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二)统筹推进。《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委办2022—68)明确了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任务。要将此项工作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进行整合,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合并统计相关数据,统一报送工作总结。
(三)样品采样及检测。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统筹全市消毒产品的样品采样工作,统一送市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检验报告。
(四)信息报送。
1.及时报送抗(抑)菌制剂抽查任务的检查情况。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0月14日前完成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摸底检查和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汇总表(附表4、5),并将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2.及时报送其他抽查任务的检查情况。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0月25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附件3、7),并将消毒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3.2022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4.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5.2022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6.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7.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单
8.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抽查 企业 |
抽查产品 |
检查/检验项目 |
检验/判定依据 |
备注 | |
30%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全省总数≥15个 |
消毒剂 灭菌剂 (重点检查含氯消毒剂) |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及稳定性试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检验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
消毒器械 |
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
灭菌器械 |
实验室灭菌试验检测,其中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用生物指示物进行灭菌效果检测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
生物指示物 |
含菌量检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 |||
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
按照说明书的灭菌周期进行变色性能检测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 |||
30%抗(抑)菌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全省总数≥25个 |
医疗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剂、空气消毒剂、手消毒剂、物体表面消毒剂、游泳池水消毒剂(物表消毒剂重点检查低温消毒剂) |
空气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空气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游泳池水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检验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
空气消毒器、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产生化学因子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平消毒器械 |
空气消毒器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紫外线辐照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食具消毒柜主要进行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械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或浓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
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化学消毒剂浓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紫外线强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灭菌过程监测的化学指示物、B-D纸或包)、带有灭菌标示的灭菌物品包装物 |
变色性能检验 |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 |||
100%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 |
全省总数≥30个 |
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 |
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检验 |
参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
25%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全省总数≥10个 |
排泄物卫生用品(重点检查成人排泄物卫生用品) |
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 |
《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
妇女经期卫生用品 |
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 |
《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注:检验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附表2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经营地址 |
监督 专业 |
监督员1 |
监督员2 |
抽检对象 |
1 |
重庆市兴运纸制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尹光银联建房1、2房 |
消毒产品单位 |
张桃 |
何虎 |
第三类消毒产品(有检测任务) |
2 |
重庆伟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袁家一社 |
消毒产品单位 |
夏昌荣 |
何虎 |
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有检测任务) |
附表3
2022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企业名称:卫生许可证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从业人员总数:生产车间面积:m2
项目 |
风险类别 |
重点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卫生许可 持证情况 |
全部类别 |
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企业生产地址是否与实际一致 |
是□否□ |
|
生产类别、项目是否与实际一致 |
是□否□ |
| ||
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 |
是□否□ |
| ||
生产条件 |
全部类别 |
生产车间布局、流程、生产设施设备是否与申报时一致 |
是□否□ |
|
第一类产品 |
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
是□否□ |
| |
皮肤黏膜消毒剂的净化车间和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
是□否□ |
| ||
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的生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
是□否□ |
| ||
第二类产品 |
用于皮肤黏膜的抗(抑)菌的净化车间、生产用水、生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
是□否□ |
| |
第三类产品 |
空气消毒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
是□否□ |
| |
生产过程 |
全部类别 |
是否有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 |
是□否□ |
|
是否有合格的生产记录 |
是□否□ |
| ||
原材料卫生质量 |
全部类别 |
是否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标准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
是□否□ |
|
第一、二类 产品 |
是否使用禁用物质,第二类产品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 |
是□否□ |
| |
消毒产品 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 |
第一、二类 产品 |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一类消毒产品数量 |
个 |
|
已完成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一类消毒产品数量 |
个 |
| ||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
个 |
| ||
已完成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
个 |
| ||
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第一、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
个 |
| ||
是否有未按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 |
是□否□ |
个 |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均合格 |
是□否□ |
| ||
各评价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
是□否□ |
| ||
消毒产品 标签(铭牌)、 说明书 |
全部类别 |
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
是□否□ |
|
应标注内容项目是否齐全、正确(如) |
是□否□ |
| ||
有无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
是□否□ |
| ||
有无禁止标注的内容 |
是□否□ |
| ||
非消毒产品是否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
是□否□ |
|
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表4
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区(县)
企业检查情况 |
产品抽查情况 |
违法行为处理 | ||||||||||
产品类别 |
辖区生产企业数 |
检查生产企业数 |
不合格数 |
抽查产品数 |
不合格数 |
案件数 (件) |
责令 改正(家) |
吊销 许可证 (家) |
罚款 单位数 (家) |
罚款 金额 (万元) |
公示 不合格 企业数 |
公示 不合格 产品数 |
第一类产品 |
|
|
|
|
|
|
|
|
|
|
|
|
第二类产品 |
|
|
|
|
|
|
|
|
|
|
|
|
第三类产品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表5
2022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区(县)
辖区企业数 |
检查企业数 |
存在违法 行为企业数 |
卫生许可证不符合要求企业数 |
生产条件、过程 不符合要求企业数 |
产品抽查情况 |
行政处罚企业数 |
曝光违法单位数 | |||||||
抽查产品数 |
不合格数 |
立案数(件) |
责令整改 |
吊销许可证 |
警告 |
罚款 |
罚款金额 (万元)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表6
2022年抗(抑)菌制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区(县)
抗(抑)菌制剂种类 |
抽查经营 使用单位数 |
抽查产品数 |
不合格 产品数 |
非法添加 禁用物质 产品数 |
标签说明书 不规范 产品数 |
违法违规 宣传疗效 产品数 |
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 不规范产品数 |
立案数 |
行政处罚企业数 |
曝光违法 单位数 | |||
警告 |
罚款 |
罚款金额 (万元) |
其他 | ||||||||||
膏、霜剂型 |
|
|
|
|
|
|
|
|
|
|
|
|
|
其他剂型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表7
2022年抗(抑)菌制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单
区(县)
序号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批号 |
产品责任单位名称 |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
检测报告结果 |
备注(注明膏、霜及其他剂型)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表8
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单位类别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检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名称 |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罚款金额(万元) |
其他行政处罚及件数 |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在华责任单位 |
|
|
(行数可添加) |
|
|
|
合计 |
— |
|
|
|
注:表格中没有的内容,填“—”。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
附件10
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根据国家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抽取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名单开展抽查,具体抽取单位见市执法平台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1。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对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4日前通过市执法平台在线填报模块填报“回头看”监督检查汇总表(附表2),并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范围和数量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辖区总数1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a)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b) 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c) |
---- |
出厂餐饮具 |
每个企业抽查1-2个批次出厂餐饮具 |
1.出厂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2.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d) |
感官要求,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e),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
注: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
项视为不合规。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e.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两项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2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
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单位类别 |
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检处罚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数 |
未完成整改单位名称 |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
“回头看”行政处罚情况 | |
罚款金额(万元) |
其他行政处罚及件数 |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
|
(行数可添加) |
|
|
|
合计 |
— |
|
|
|
注:表格中没有的内容,填“—”。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
附件11
2022年度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内容
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调查对象
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监管对象。
三、调查方法
支队组织开展(或聘请第三方开展)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满意度调查,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辖区内6%的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清单中的监管对象(调查对象应涵盖所有专业)和10个以上群众样本,进行问卷调查(附表1)。
四、工作要求
(一)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满意度调查。促进“双随机、一公开”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通报、协查,提高监管时效性,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11月18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将重庆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汇总表(附表2)报送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附表:1.2022年度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2.2022年度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附表1
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编号 |
调查内容 |
选择项目 |
备注 |
1 |
监督执法机构有无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和便民措施? |
有()无()不知道() |
|
2 |
监督执法机构投诉渠道是否通畅?投诉处理结果是否即时回复? |
是()否()不知道() |
|
3 |
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时是否着装规范并主动出示证件? |
是()否() |
|
4 |
执法人员有无对管理相对人态度冷漠生硬、语言粗鲁、颐指气使;对群众的要求置之不理、敷衍塞责,设障刁难? |
有()无() |
|
5 |
执法人员有无对承担的工作推诿拖沓或者互相推诿,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不办结? |
有()无() |
|
6 |
执法人员有无酒后执法、野蛮执法,刁难和报复管理相对人? |
有()无() |
|
7 |
执法人员有无以执法、抽检为名变相收费、罚款? |
有()无() |
|
8 |
执法人员有无向管理相对人搭售物品,获取利益? |
有()无() |
|
9 |
执法人员有无在管理相对单位担任顾问或兼职,与管理相对人建立经济关系? |
有()无() |
|
10 |
执法人员有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
有()无() |
|
11 |
执法人员有无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
有()无() |
|
12 |
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情况是否满意? |
是()否() |
|
意见和建议: |
为不断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特在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工作中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倾听您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在选择的项目中打“√”。谢谢!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表2
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汇总表
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
编号 |
调查内容 |
项目数 | ||
1 |
监督执法机构有无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和便民措施? |
有() |
无() |
不知道() |
2 |
监督执法机构投诉渠道是否通畅?投诉处理结果是否即时回复? |
是() |
否() |
不知道() |
3 |
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时是否着装规范并主动出示证件? |
是() |
否() |
|
4 |
执法人员有无对管理相对人态度冷漠生硬、语言粗鲁、颐指气使;对群众的要求置之不理、敷衍塞责,设障刁难? |
有() |
无() |
|
5 |
执法人员有无对承担的工作推诿拖沓或者互相推诿,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不办结? |
有() |
无() |
|
6 |
执法人员有无酒后执法、野蛮执法,刁难和报复管理相对人? |
有() |
无() |
|
7 |
执法人员有无以执法、抽检为名变相收费、罚款? |
有() |
无() |
|
8 |
执法人员有无向管理相对人搭售物品,获取利益? |
有() |
无() |
|
9 |
执法人员有无在管理相对单位担任顾问或兼职,与管理相对人建立经济关系? |
有() |
无() |
|
10 |
执法人员有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
有() |
无() |
|
11 |
执法人员有无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
有() |
无() |
|
12 |
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情况是否满意? |
是() |
否() |
|
全区(县)共发出份,收回份。 |
填表说明:“有”、“无”、“不知道”“、是”、“否”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区县收回的所有满意度调查表中该项的总数。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