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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3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成文日期 ] 2023-11-24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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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成文日期 ] 2023-11-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医疗卫生单位: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考核各区县党委、政府的内容之一,为保质保量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下达到我区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切实做好我区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023年我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目标任务暂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执行,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我委结合各镇街常住育龄妇女人数,现将2023年我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目标

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计划怀孕夫妇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免费孕优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各镇街目标人群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

(三)目标人群夫妇双方参检率达95%以上。

(四)参检人群一年期妊娠率达30%以上。

三、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人口发〔2011〕59号)执行。

四、服务机构

大足区妇幼保健院

五、检查地点

大足区市民中心一楼D区“保健院综合服务7号窗口”

六、工作要求

(一)2023年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我区继续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区委、政府对各镇街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每月工作进度通报。各镇街应高度重视,加大免费孕优项目政策宣传力度,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引导目标人群自愿参检,同时,严格筛选参检对象,把握好目标人群是否有生育意愿,避免部分高龄无生育意愿的妇女免费参检,并做好组织发动、随访工作,确保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区妇幼保健院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强化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免费孕优政策落实到位。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刘文娟,联系电话:43762723;

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戴应梅,联系电话:43768429。

附件:大足区2023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分配表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大足区2023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任务分配表

序号

镇街及医疗卫生单位

参检数量(对)

1

区妇幼保健院

1060

2

龙滩子

16

3

龙岗街道

84

4

棠香街道

84

5

双路

32

6

通桥

16

7

智凤

33

8

龙水镇

114

9

宝顶镇

22

10

中敖镇

42

11

三驱镇

41

12

宝兴镇

23

13

玉龙镇

23

14

石马镇

28

15

拾万镇

20

16

回龙镇

15

17

金山镇

15

18

万古镇

43

19

国梁镇

15

20

雍溪镇

22

21

珠溪镇

42

22

龙石镇

10

23

邮亭镇

44

24

铁山镇

26

25

高升镇

17

26

季家镇

12

27

古龙镇

8

28

高坪镇

13

合计

1920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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