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1-0043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办发〔2021〕48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1-0043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办发〔2021〕48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 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卫办发〔2021〕48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增补叶酸神经管缺陷项目,提高服用率及知晓率,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项目实施范围: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大足佳华医院。
(二)项目实施对象:所有准备怀孕的适龄妇女(包括流动待孕妇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让每位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生育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适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95%,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三、组织实施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区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全区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承担全区叶酸需求核报、叶酸发放管理、信息报送、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自评等日常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有效落实项目目标,确保目标人群的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叶酸服用依从率顺利达到年度目标。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政府、民政、妇联等部门加强联系,摸清目标人群底数,积极做好项目的宣传及叶酸发放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叶酸发放管理
由市级统一发放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提前同时做好叶酸药品的出入库、过期数量登记及发放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接收由市级配送的叶酸进行清点入库管理,并收集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求量,按照所需数量,统一发放知情同意书、保险单、调查问卷、领取卡、宣传折页、叶酸发放登记表及叶酸,建立叶酸收发台账,做好叶酸收发记录。指定叶酸发放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区叶酸发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指派专人到结婚登记点开展健康宣教和发放药品,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按市级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2.各医疗卫生单位:了解本辖区适龄妇女待孕和孕育状况,积极开展叶酸健康宣教工作,做好辖区内待孕妇女(结婚或事实婚姻到本辖区但户籍未迁入者),包括高危、城镇低保和流动人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和所有叶酸领取妇女的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辖区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对辖区内发放叶酸的村卫生室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药品。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二)叶酸发放流程
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待孕妇女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叶酸,并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对领取叶酸的一般待孕妇女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对高危待孕妇女(指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待孕妇女)1-2周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三)叶酸补发流程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乡村医生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补发对象,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
(四)用药方案
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一般待孕妇女每人每天1片(0.4毫克),高危待孕妇女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
五、加强项目督导
区卫生健康委将定期组织督导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和效果评估,提出问题并限期整改。督导组督导结束后将督导情况通报至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院内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向区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六、强化经费管理
(一)区妇幼保健院要制订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质控和叶酸发放工作等经费。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七、信息收集和报送
(一)月报: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1日前将上月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月报表报送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汇总全区数据于3日前完成审核和网络直报。
(二)季报: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月、4月、7月、10月的2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的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季报表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汇总全区数据于5日前完成审核和网络直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区妇幼保健院定期采取多形式的预防神经管缺陷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全区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及干预效果,确保达到项目各项目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乡村医生及院内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健康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宣传资料,采取微信、广播、电视、LED播放、黑板报、宣传单、面对面等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民政办理结婚登记窗口、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件窗口、妇女保健知识活动现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途径,广泛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目标人群知晓率及主动参与率。
(三)提前组织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药品安全性和发放及时性,有效落实各项干预措施,真正做到惠及民生,促进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周冬雨;联系电话:023-43780463;邮箱:491392545@qq.com。
附件:1. 大足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领导小组
2.大足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技术专家组
3.大足区叶酸服用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大足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唐红梅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沈光建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成 员:黄 星 区卫生健康委项目管理人员
陈 勇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杜高勇经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赵德珍区中医院副院长
张凤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李晓丽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主任
周冬雨 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科,由李晓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等日常工作。
附件2
大足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技术专家组
组 长:肖文海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张凤英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陈本均区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邱雪茹经开区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覃 颖区中医院产科主任
梅 智区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李晓丽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主任
周冬雨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
技术专家小组成员负责承担全区项目专业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以及项目督导与效果评估等工作。
附件3
大足区叶酸服用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
姓名 |
联系 电话 |
服务 态度 |
宣传 动员 |
方便 程度 |
供药 及时性 |
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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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说明 :
1.督导人员根据完成服用叶酸的服务对象随机抽取10名进行满意度调查。
2.服用满意度调分为服务态度、宣传动员、方便程度和供药及时性4个方面,总体满意度以各项满意度的平均分为准。
3.每项打分为0-10分,1个调查对象的总体满意度为4个分项的平均分,10个调查对象的总体满意度为每个调查对象的平均分,满分均为10分。
4.满意度定性可分为非常满意(9-10分),较为满意(7-8分),基本满意(4-6分),不满意(2-3分),不满意(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