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健康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流程的通知》(渝卫发〔202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一)区人民医院
1.资料审核:医院门诊4楼“健康管理中心”;
2.取证时间及地点:上午8点至11点体检三部前台,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体检二部201室。
(二)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
1.资料审核:医院3楼体检科;
2.取证时间及地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3楼体检科。
(三)区中医院
资料审核及取证:区中医院康复楼4楼“健康管理科”。
(四)区二院
1.资料审核:公卫体检中心113室。
2.领取时间及地点:医院大厅导医台领取。
(五)区三院
办理地点:医院体检科。
二、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寸照1张(不要求底色);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法人签字)1张,养老院、学校、职工食堂等无食品类营业执照的单位,需要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法人签字)1张;
(三)用工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或法人签字)1张;
(四)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办理人本人签字)1张。
注:
1.材料每人准备一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资料未填完整或缺任何一项资料均不能办理。
2.工作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办理,需空腹。
3.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成后将“体检指引单”交回医院体检前台,任何一项检查未完成,不能办理健康证。
4.办理地点后续实时更新。
三、办理流程
(一)按要求准备所有资料;
(二)到定点医院进行资料审核;
(三)体检信息采集(体检项目包括:抽血、粪便检查、外科皮肤检查、胸片检查);
(四)交回体检表(区人民医院需领取“健康证领取凭条”);
(五)最后一项体检项目完成后2周,凭身份证原件及寸照,或“健康证领取凭条”领取健康证。
四、联系电话
区人民医院:023-43780070
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023-81090517
区中医院:023-43789038
区二院:023-43309510
区三院:023-43300591
附件:1.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参考)
2.用工证明(参考)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