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且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大足区,拟落户地为大足区的,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办理,且新生儿不满一周岁。
二、办理地址、时间及咨询投诉方式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常规2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免费快递送达或窗口直接领取
办理地址:
(一)线下窗口:各助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或者大足区市民中心一楼B区10号卫健委窗口
(二)线上申请
1.电脑端: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ykb.cq.gov.cn/yjsycb/)
2.手机端:“渝快办”APP
线下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
咨询电话:023-43767063
023-43712022
三、联办事项
1.国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3.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4.社会保障卡申领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备注 |
1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或电子材料 |
夫妻双方,通过获取电子证照可减免提交 |
2 |
结婚证 |
原件或电子材料 |
夫妻双方,通过获取电子证照可减免提交 |
3 |
出生一件事表单 |
原件或电子材料 |
填报表单后点击打印签字,用渝快办扫码签字确认 |
4 |
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或电子材料 |
通过获取电子证照可减免提交,不能获取电子证照的可以上传照片 |
5 |
民族成分填报申请书 |
原件或电子材料 |
父母双方民族不一致的情形 |
五、办理流程
六、常见问题
1.暂不纳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情形?
解答:新生儿父母户口均不在申请落户地辖区内的;2、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3、新生儿出生在港澳台、父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无效等情况的。
2.新生儿父母属不同民族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解答: 除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申请表五份必备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分填报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