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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单位检测检验报告编制服务指南

日期:2022-09-15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04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10212日、201641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4、《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6号)                  

二、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三、中介服务对象

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单

四、中介服务机构

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五、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六、中介服务流程

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按照相关卫生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根据委托方验收确认时间)。

九、咨询方式

023-43738093

十、监督投诉方式

023-437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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