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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5-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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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有效性 ]

食品安全指南

 


一、食品选购

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食品,避免流动摊贩和来路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查看标签信息: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包含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不购买标签不完整的食品。

注重食品新鲜度:挑选肉类、蔬菜和水果时,要注意选择新鲜、无异味、无腐烂的产品。

二、食品储存

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可将熟食放在冰箱上层,生食放在下层。同时,不同类别的食品要采用不同的储存方式,如主食类食物应装在洁净、干燥容器中,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绿叶类蔬菜需尽快食用,根茎类蔬菜和水果可按需在室内冷凉处或冰箱冷藏。


合理冷藏冷冻:肉类、海鲜等易腐食品应冷藏保存,温度控制4℃以下;冷冻食品要密封包装,避免反复冻融,家庭自制食品在冰箱冷冻室的存放时间不要超过1个月,预包装食品即使在保质期内,最好也不要超过3个月。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清理冰箱,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先买的先吃,及时处理过期食品。

三、食品加工

保持清洁卫生:烹饪前要洗净双手,食材要彻底清洗,尤其是蔬菜、水果和海鲜。厨房台面、餐具、刀具和砧板等也要定期清洁消毒。

充分加热:肉类、禽类、蛋类和海产品等要煮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杀死可能存在的细菌和病毒。汤、煲等食物要煮开,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而不能是淡红色的。对于需要二次加热的食品,要确保加热温度和时间足够。

正确处理剩饭剩菜:尽量按需烹饪,减少剩饭剩菜。如有剩余,需及时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充分加热,食物中心温度不低于70℃,并确认感官性状未发生变化后方可食用。

四、饮食习惯


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家庭实行分餐制,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好习惯,避免交叉污染。

控制特殊食物摄入:老年人、儿童及低免疫力人群应控制生冷食物的摄入,建议主动、及时、适量饮水。少吃烧烤、麻辣烫等易滋生细菌的食物,多食用清淡营养类食品,多吃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

来源:云南卫健委微信公众号

拟稿:曾好

审核:戴可会

                                 重庆市大足健康教育中心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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