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市补充药物目录。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8.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1.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2.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大足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内设: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改革发展科、信息统计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与中医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健康促进与老龄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科。下辖区人民医院、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区妇幼保健院、区二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和7个中心卫生院、17个镇卫生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44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4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321.91万元,主要是新冠肺炎医疗资源配置项目拨款和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经费增加6983.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44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46.54万元,教育支出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3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321.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0.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50.9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46.54万元,比2022年增加83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7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424.72万元,比2022年增加81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医疗资源配置项目拨款和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经费增加6983.16万元等,主要用于新冠肺炎医疗资源配置等重点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及下属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19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2022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7.11万元,比上年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424.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真川,联系方式:023-43779133 )
表一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一、本年收入 | 26,446.54 | 一、本年支出 | 26,446.54 | 26,446.54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26,446.54 | 教育支出 | 118.00 | 118.0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96 | 238.96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26,030.31 | 26,030.31 | ||||
住房保障支出 | 59.27 | 59.27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收入合计 | 26,446.54 | 支出合计 | 26,446.54 | 26,446.54 |
表二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26,446.54 | 1,021.82 | 25,424.72 | ||
205 | 教育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118.00 | 118.00 |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96 | 238.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37.65 | 237.6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0.10 | 70.1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5.05 | 35.0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50 | 132.5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6,030.31 | 723.59 | 25,306.72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74.82 | 674.82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74.82 | 674.82 | ||
21002 | 公立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613.03 | 6,613.03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5,629.00 | 5,629.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984.03 | 984.03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4,835.01 | 14,835.01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7,086.06 | 7,086.06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930.00 | 930.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6,011.95 | 6,011.95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807.00 | 807.00 | ||
21006 | 中医药 | 140.00 | 14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40.00 | 14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8.77 | 48.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3.81 | 43.8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96 | 4.96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9.27 | 59.27 | ||
表三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3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合计 | 1,021.82 | 874.71 | 147.11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12.15 | 712.1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69.67 | 169.6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09.58 | 109.58 | ||
30103 | 奖金 | 214.66 | 214.6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0.10 | 70.1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5.05 | 35.05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3.81 | 43.81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5 | 5.05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9.27 | 59.27 | ||
30114 | 医疗费 | 4.96 | 4.9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2.01 | 27.90 | 144.11 | |
30201 | 办公费 | 20.00 | 20.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2.00 | ||
30205 | 水费 | 0.90 | 0.90 | ||
30206 | 电费 | 8.04 | 8.04 | ||
30207 | 邮电费 | 3.66 | 3.66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3.56 | 13.56 | ||
30211 | 差旅费 | 37.74 | 37.74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 | 1.00 | ||
30215 | 会议费 | 1.50 | 1.50 | ||
30216 | 培训费 | 6.20 | 6.2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19 | 1.19 |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7 | 5.87 | ||
30229 | 福利费 | 8.80 | 8.8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3.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7.90 | 27.9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65 | 30.6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4.66 | 134.6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16 | 2.16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0.60 | 10.6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1.90 | 121.90 | ||
309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3.00 | 3.00 | ||
30902 | 办公设备购置 | 3.00 | 3.0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2023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19 | 3.00 | 3.00 | 1.19 |
表五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六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26,446.54 | 合计 | 26,446.54 | ||
11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26,446.54 | 教育支出 | 118.0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96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26,030.3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住房保障支出 | 59.27 | |||
事业收入资金 | |||||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 |||||
其他收入资金 |
表七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26,446.54 | 26,446.54 | ||||||||||
205 | 教育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118.00 | 118.00 |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96 | 238.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37.65 | 237.6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0.10 | 70.1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5.05 | 35.0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50 | 132.5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6,030.31 | 26,030.31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74.82 | 674.82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74.82 | 674.82 | |||||||||
21002 | 公立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613.03 | 6,613.03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5,629.00 | 5,629.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984.03 | 984.03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4,835.01 | 14,835.01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7,086.06 | 7,086.06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930.00 | 930.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6,011.95 | 6,011.95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807.00 | 807.00 | |||||||||
21006 | 中医药 | 140.00 | 14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40.00 | 14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8.77 | 48.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3.81 | 43.8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96 | 4.96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9.27 | 59.27 |
表八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26,446.54 | 1,021.82 | 25,424.72 | ||
205 | 教育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118.00 | 118.00 |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18.00 | 11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8.96 | 238.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37.65 | 237.6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0.10 | 70.1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5.05 | 35.0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50 | 132.5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1 | 1.31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6,030.31 | 723.59 | 25,306.72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74.82 | 674.82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74.82 | 674.82 | ||
21002 | 公立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323.00 | 323.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613.03 | 6,613.03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5,629.00 | 5,629.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984.03 | 984.03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4,835.01 | 14,835.01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7,086.06 | 7,086.06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930.00 | 930.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6,011.95 | 6,011.95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807.00 | 807.00 | ||
21006 | 中医药 | 140.00 | 14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40.00 | 14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3,028.68 | 3,028.6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8.77 | 48.7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3.81 | 43.8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96 | 4.96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367.00 | 36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9.27 | 59.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9.27 | 59.27 |
表九 | ||||||||||||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项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合计 | 3.00 | 3.00 | ||||||||||
A | 货物 | 3.00 | 3.00 |
表十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337-大足建制镇卫生院考核奖励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9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192.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方案对建制镇卫生院考核奖励,弥补经费不足,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费532万定额补助。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得到优质医疗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基层医疗单位任务完成率 | 50 | % | > | 95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 40 | 所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459-大足村卫生室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39.00 | 本级安排(万元) | 39.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暨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方案》(大足卫发〔2009〕78号),对220个村卫生室药品按零差率售药物进行补助。220个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约为3553万元,按25%的药品加价率计算,预计“零差价”销售损失888.25万元。中央、市补助316万元,区本级补助572.25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须达90%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村医服务能力提升 | 40 | 人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50 | % | > | 90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591-乡村医生专项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598.03 | 本级安排(万元) | 598.03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乡村医生补助: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标准补助。参照2022年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840人,每人400元/人、月,共计403.2万元。(2)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2023年应发人数738人,人均标准220元/月(区社保中心认定参保和领取养老金人数有可能增减,按当年人数据实发放)。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给与离岗乡村医生一定的补助,解决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支付及时率 | 60 | 人/户 | 定性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队伍稳定 | 30 | 人/户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699-计划生育扶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3,028.68 | 本级安排(万元) | 1,107.68 | |||||||||
上级补助(万元) | 1,921.00 | |||||||||||
项目概述 | (1)特别扶助:对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的对象进行补助。(2)奖励扶助:对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的对象进行补助。(3)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及关怀: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农村独生女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对双桥经开区农村独生女家庭进行补助。(4)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一次性养老保险金:从2015年起,给予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5000元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兑现了政府的承诺,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2)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使其生活上得到部分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 | 40 | 人/户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符合规定的补助对象资金支付率 | 50 | % | = | 100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732-卫生健康技术服务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357.00 | 本级安排(万元) | 357.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计划生育并发症项目: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进行免费治疗(定点医院治疗据实结算)。现全区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91人,病情严重者占95%,年龄偏大,基本丧失劳动力,需长期输液、服药治疗计划生育手术项目: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从2009年起,对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在原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标准的基础上给予经费补助(3)出生缺陷二级干预项目:对全区孕妇怀孕期间进行免费出生缺陷检查。(4)病残儿童鉴定项目:每年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全年4次),开展病残儿及术后并发症的鉴定,将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派专家到我区开展此项工作。(5)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3年预计孕优目标人群数量为1932对,标准360元/对(其中:女265元/人次,男95元/人次)(6)十万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项目:2023年预计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目标任务数3000人次,标准128元/人次(检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妇科彩超、TCT检测按医疗收费标准),预计经费38.4万元二类疫苗接种项目:《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113号),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为20元/剂次,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8)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由符合条件的区人民医院、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承担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体检。人员体检资格由市场监管局审核,凭相关手续到定点医院免费体检,费用经区财政审核后据实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2)为病残儿童家庭提供免费医学鉴定,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社会稳定。(3)提前医学干预,有效预防遗传性疾病和性传播疾病等传染病的发生,有效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4)减低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疾病发病率,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5)通过疫苗接种提高人民群众抵抗疾病的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6)预防食品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传染病性疾病在人群在发生传播,保障食品加工、生产、流通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暴发流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救治率 | 60 | % | = | 100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家庭发展能力 | 30 | 人/户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738-爱国卫生运动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8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8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病媒生物防治: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2015)要求,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保持创建国家级卫生区成果,需开展病媒生物防治(2)爱国卫生项目: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2015)要求,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3年复审一次,我区2023-2024年期间将接受国家卫生区复审。复审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办公室应按照现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提前组织省级复查,并于第3年4月底前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复查意见组织复审,复审方式以暗访为主,并根据需要进行明查。根据复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命名。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8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引导群众讲究卫生、预防、减少以至消灭疫病,提高健康水平。2.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卫系统工程,全面达到创卫标准。3.持续保持创卫成果,通过国家卫生区复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人居环境 | 30 | 项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国家C级标准 | 6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76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6,417.00 | 本级安排(万元) | 743.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5,674.00 | |||||||||||
项目概述 |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为全区83.46万常住人口和居住满一年的流动人口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31类项目服务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服务。(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评估: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1.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31类项目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服务达到国家标准。2.通过评估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成效,优化项目调整方案提供支撑。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绩效评估 | 60 | 场次 | = | 1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公卫服务能力 | 3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777-新冠疫情防控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5,00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5,0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一是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医疗、疾控机构按照1个月满负荷运转需求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储备。二是要统筹疫情防控应急等需要,做好消杀药械等物资储备,设置救治医院一所,备用救治医院一所。三是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主城都市区主城新区每个区县预备500个房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每个区准备1000个房间。四是隔离场所应按照《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6号)要求执行,保障集中隔离点运行正常、提高监测能力快速处置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障隔离点正常运行,加强物资储备,提升疫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 | 50 | 项 | 定性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防控能力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84828-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53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532.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卫生应急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生应急水平,需要补充应急物资,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预计2023年卫生应急演练4次,预计每次20000元,计80000元。应急培训2次,共计104800元。(2)健康赶场宣教:全年卫生健康专项宣传超过60场次,特别是我区“健康赶场”创新项目得到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改革模式在国家卫健委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作为优秀案例获奖,入选《全国健康促进优秀案例集锦》是我市健康宣教的优秀典型,并作为南方宣传模式在全国推广。预计2023年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超过60场次,每场宣传需要租用拱门、空飘、桁架,制作背景喷绘、展板、传单等宣传品。按照2023年每场次的平均支出3100元,预计金额18.6万元。(3)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规定项目执行年度的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评价范围。资金项目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卫生人才资源培训项目、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重点疾病控制项目、中医药专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生育奖扶特扶项目及其他财政资金专项项目。2023年计划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重点项目11个。(4)建制镇卫生院管理考核:按照方案对建制镇卫生院开展督查、考评。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费532万定额补助。(5)尘肺病肺康复站建设:在常住人口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肺康复站建设。需购置尘肺康复专用器材,包含:滑轮牵伸装置、指脉氧检测仪、弹力带、吸氧装置、PT床、除颤仪、功率自行车、床边踏车、肺功能测试仪、膈肌起搏治疗仪各一套,需经费25万元。(6)聘用借用人员专项:自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承担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由于我委在编在职仅有30人,不能满足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管理工作需要,为此,从医疗卫生单位借用43人,聘用6人(人社局批准临工指标6人),疫情防控集中办公10人。2022年区财政按照在编在职30人,预算我委公用经费1,282,500元,未预算聘用人员工资和聘、借用人员公用经费。经计算,全年经费缺口197.4395万元。(7)智慧医疗:建设全区预约诊疗平台、综合支付平台、“健康大足”APP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云HIS、人口信息与卫生一体化、区域影像云平台、处方共享平台;三是医疗卫生大数据监管平台,医疗机构监管、医疗行为监管、医务人员监管、多维度监管。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通过健康赶场给农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婚育新风,普及新冠疫情防控知识。(2)科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检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效益、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得到优质医疗服务。(4)积极探索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肺康复点试点。(5)打造大足区“智慧医疗、健康大足”生态圈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健康宣教场次 | 50 | 场次 | > | 12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 40 | 所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454047-新冠肺炎医疗资源配置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5,00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5,0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做好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2号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做好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93号要求开展一、加强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诊室),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未设置的应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发热诊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满足患者就医需要。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未经本级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关闭或停诊。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发热门诊(诊室)医护人员培训:重点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患者识别、病情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分流息者。(完成时间:2022年12月17日前)二、加强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市,区县两级进一步优化定点医院设置、加快建设、统容用好片区公共卫生应急医院资源。辖区人口基数大、重症医疗基础能力强的定点医院,要按需增配CT、ECMO等设备。市级定点医院(不含特殊定点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等,改善氧气供应基础设施条件,配备血液透析设备,保胖特殊患者批洽需要。市级定点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至少配备30台血液透析机,区县级定点医院应根据辖区患者群体规模提供相应的血液透析治疗设备。定点医院[CU床位数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确保需要时各类1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定点医院要组建多学科(MDT)医疗团队,适当增配重症医务人员,特别是重症护理人员,保障患者安全。定点医院紧急采购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连花清瘟颢粒等药物,并对本医院重点药品储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点医院是三级综合医院分院区或托管医院的,三级综合医院要承祖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定点医院管理和综合救治能力保障:定点医院未达相应标准的,应指定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托管。(完成时间:2022年12月27日前)三、加强亚定点医院建设将市公卫中心南彭院区(床位2000张、南坪方舱医院(床位2000张)改造升级为市亚定点医院。各区县按照《新冠府亚定点教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联防联控机,制踪发〔2022)57号)愿求、根据入口短模、按照每1常注人口下储备6张亚定点医宽床位的要求、庄法区内指定设雪亚定点医问或将方能医院根标成造为亚定点图院(任务波单详瓜的件)、用按照床位总数的10%设置监护床位,确保医疗力量充足。亚定点医院应有二般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托管,托管医院要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亚定点医院管理和综合救治能力保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27日前)四、加强方舱医院设置管理对市、区县两级方舱医院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收拢压缩,部分方蛇医院可升额政造为亚定点医院。对尚未收拢压缩的方舱医院、各区县要依托本地医疗资源和专家队伍,完善区县专家组配斋、加强对区县方舱医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强化院感防控、必要时派驻相关专业团队,加强方舱医院冬季运行及方舱医院常态化管理等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运行安全。五、提升非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一)强化二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二级综合性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重症病区人员配置标准,适当增派重症医务人员、加强重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储备。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二级医院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沧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做为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强化图联体上下联动机制,医联体牵头医院原妇织对二部院重标盼拉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哈收,派出重症低学专业医护人员为下级医院重症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控识别、心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27目前)(二)强化三级医院重啦医炉资源准备L、确保综合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非定点三级医院要按照综合CU标准,加快完成综合1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并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供电、供氣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病人治疗的综合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完成时间:2022年12月27日前)2.迅速改造其他专科ICU床位。非定,点三级医院除综合ICU外,立即启动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按照综合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医疗救治。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更好开展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迅速扩充重症医疗资源,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30家医疗单位新冠肺炎医疗资源配置 | 50 | % | = | 100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 | 40 | 人/户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581558-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93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930.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36号实施 | |||||||||||
立项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重大传染病防控实施方案》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重大传染病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传染病防控项目 | 50 | 项 | > | 2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防控能力提升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582085-干部保健医疗保障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干部保健医疗保障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重大会议活动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处置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保健对象满意度 | 50 | 项 | 定性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水平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582117-2023年中医药事业发展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6.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6.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2021】160号 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弘扬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科技创新。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中医院服务水平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中医药科技项目 | 50 | 项 | > | 1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3525-2023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0.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2021级专科护培学员、2022级本科护培学员完成护培轮转要求,护士规范化培训当年结业考核通过率超过8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护士规范化培训当年总招收率 | 50 | % | > | 95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护士规范化培训当年结业考核通过率 | 40 | % | > | 80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3573-2023年医学科研(含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3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32.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学科研(含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医疗服务工作相关规定。 | |||||||||||
当年绩效目标 | 设立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四大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个数 | 50 | 项 | = | 3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3618-2023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卫建设,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公开考核招聘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0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1〕303号),2022年招聘属地化医学生2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学员能力 | 40 | 人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属地化医学生 | 50 | 人 | = | 2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3646-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9.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9.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2020级本科住培学员,2021级住培学员中部分硕士生,2022级住培学员中部分博士生完成住培轮转要求,80%以上的学员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完成率 | 50 | 项 | ≥ | 90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学员能力提升 | 40 | 人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5275-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14.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14.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4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医疗服务工作相关规定。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实施方案项目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中医药能力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个数 | 50 | 项 | > | 1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5293-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89.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89.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5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保障方案》(渝财社〔2017〕188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公立医院改革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共同体个数 | 50 | 个 | = | 3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公立医院改革成效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5304-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78.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78.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51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培训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服务能力 | 40 | 人 | 定性 | 否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 | 50 | 人 | > | 2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15320-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00.00 | |||||||||||
项目概述 | 按照渝财社【2022】152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立项 | |||||||||||
立项依据 | 医疗服务工作相关规定。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完成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妇幼保健机构 | 50 | 所 | = | 1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73684-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11.95 | 本级安排(万元) | 1,011.95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2-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34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全市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高度重视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确保落实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额保障28个单位增核一次性绩效 | 50 | 家 | = | 28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护人员满意 | 40 | 人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7656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JZ)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701.06 | 本级安排(万元) | 701.06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为全区83.4592万常住人口和居住满一年的流动人口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31类项目服务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服务。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31类项目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服务达到国家标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9项 | 50 | 项 | = | 19 | 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健康水平提升 | 40 | 项 | 定性 | 否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681872-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741.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741.00 | |||||||||||
项目概述 | 根据渝财社〔2022〕153号文件实施。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本药物补助,解决基本药物一系列问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政策满意度 | 10 | % | ≥ | 100 | 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基药制度效果可持续发展率 | 40 | % | ≥ | 100 | 否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率 | 40 | % | ≥ | 10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