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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0-00204 [ 发文字号 ] 大足卫函〔2020〕82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0-00204
[ 发文字号 ] 大足卫函〔2020〕82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大足卫函〔2020〕82号


胡仁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院公共卫生间和病房实行24小时提供热水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区以来,全区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后勤保障逐渐向好。医院从原来锅炉房早晚定时供热水,到现在开水间24小时提供热水,公共卫生间早晚定时提供热水(普通病房收费标准只要求达到开水供应,提供热水瓶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加大对医院的投入,逐步实现区内医院在公共卫生间和病房实行24小时提供热水。同时,也恳请人大代表们呼吁政府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近十来年,区财政对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的人员经费(含离退休人员)定额补助为100万/年和60万/年,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自筹导致债务基数大,债务利息负担重)。

此复函已经石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13650560715

    人:邓继华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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