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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1-003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1-003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有效性 ]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1年6月16日到11月8日期间,我委对辖区内18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现将被记分处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名单见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08日

                             


附件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日期

处罚内容

计分规定

扣分分值

1

大足刘利勤西医诊所

大足区刘利勤西医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信息

2021-07-14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2

大足于大武西医诊所

大足于大武西医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信息

2021-07-14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3

大足区唐荣西医诊所

大足区唐荣西医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信息

2021-07-14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4

大足正诺口腔门诊部

大足正诺口腔门诊部消毒灭菌包未标注信息

2021-07-20

罚款人民币25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5

重庆市大足区周康兵综合门诊部

重庆市大足区周康兵综合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独立开具处方

2021-08-02

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6

重庆博迪智慧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大足区龙岗西路中医诊所

重庆博迪智慧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大足区龙岗西路中医诊所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小针刀”诊疗活动

2021-08-03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7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卫生室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

2021-08-26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78元;

3、罚款人民币6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8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卫生室(蓝登伍诊疗点)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玉清村卫生室(蓝登伍诊疗点)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2021-09-30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9

大足区郭勤学中医诊所

大足区郭勤学中医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开具处方

2021-10-08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0

重庆九木口腔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

重庆九木口腔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

2021-10-08

罚款人民币25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1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东村卫生室(彭树良诊疗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东村卫生室(彭树良诊疗点)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1-10-09

1、 没收违法所得808元;

2、 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2

大足区邓义勇中医诊所

大足区邓义勇中医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开具处方

2021-10-09

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3

大足区赵洪强中医诊所

医护人员及患者未佩戴口罩

2021-10-11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14

重庆市大足区宋宣泽中医诊所

重庆市大足区宋宣泽中医诊所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2021-10-13

警告。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2分

15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村卫生室(黄守全诊疗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村卫生室(黄守全诊疗点)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1-10-15

1、没收违法所得2329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6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卫生室(谢年志诊疗点)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卫生室(谢年志诊疗点)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1-10-19

1、没收违法所得565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7

大足区黄守丽西医诊所

大足区黄守丽西医诊所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1-10-19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8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车家村卫生室(罗荣发诊疗点)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车家村卫生室(罗荣发诊疗点)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1-10-26

1、 没收违法所得164元;

2、 罚款人民币4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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