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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3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3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有效性 ]

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公共场所

2023.12.18

足卫公罚﹝202369

大足区熙妤养身调理中心(个体工商户)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12.18

足卫公罚﹝202370

大足区万古镇纤美美容养生馆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12.18

足卫公罚﹝202371

大足区艺丝理发店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12.19

20230020

大足区燕怡鲜美发店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02A

警告

公共场所

2023.12.19

20230021

重庆东腾大酒店有限公司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02A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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