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足区医院集团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大足区医院集团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大足区医院集团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区医疗机构健康均衡发展,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通过探索构建医院集团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党委政府得民心、人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公办医院运行新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深化和固化公立医院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体现政府办医公益性,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统筹指导组建医院集团试点工作。
(二)放管并重,提质增效。在基层医疗机构名称及法人独立地位不变、医院独立核算的体制不变、医院员工原有身份不变、医疗卫生职能职责划分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医院集团充分的自主管理权,强化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优化人力、物资、医保基金、学科建设等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集团成员单位的服务能力。
(三)因地制宜,稳中求进。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核心,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保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突破点,结合实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资源下沉和能力提升。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逐步实现医院集团内服务同质,实现医疗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优化公立医院要素资源,推动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抱团发展,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9年底,试点医院集团建成“医通、人通、财通”“绩效同考、信息同网”的“三通两同”管理模式,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1年,全区力争达到“三甲”医院2家、二级医院4家、所有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等级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整体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医保基金严重超支的现状基本扭转,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区内就诊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四、科学组建医院集团
(一)健全管理架构。按照业务相关、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或对口支援关系,试点组建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2个集团,各集团双向选择2—3个中心卫生院及其指导的建制镇卫生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集团分别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区人民医院增挂“大足区人民医院医院集团”,区中医院增挂“大足区中医院医院集团”,集团各成员单位增挂“大足区人民医院医院集团××医院”或“大足区中医院医院集团××医院”(“××”指集团成员医院所在的镇街)。
(二)加强党的建设。医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着力提升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集团各成员医院党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干部任免权限不变。干部任免前要充分听取集团理事会意见。
(三)明确责任分工。集团理事会负责制定医院集团章程,合理划分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制定完善集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理顺内部组织管理。医院集团理事会对集团内所有的人、财、物及业务工作、日常管理等进行一体化管理。区卫生计生委履行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行业监督指导的职责。
(四)完善议事规则。集团理事会是集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各成员医院有关负责人、职工代表、相关科室人员等组成。凡涉及所有成员单位的改革发展、规划建设、医疗公共卫生业务、财务预决算、人事管理、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以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均应提交理事会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理事长末位发言。区卫生计生委对理事会的决策拥有监督管理权。
(五)强化监督管理。集团监事会是集团内部监督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负责加强集团内部监督管理,围绕集团运行、成员单位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对医院集团进行监督。医院集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对集团各成员单位“责、权、利”和集团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度,科学制定试点改革监督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改革运行情况,对集团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医院集团试点内容
试点医院集团围绕建成“医通、人通、财通”“绩效同考、信息同网”的“三通两同”管理模式,在集团业务发展、人才建设、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信息支撑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
(一)统筹业务发展,实现集团“医通”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集团牵头单位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集团内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后勤服务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集团内统一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建立服务质量管理组织,按照标准开展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集团内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加强成员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建设标准化的诊室、病房、手术室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场所,为二、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门诊、住院和手术等技术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落实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服务质量关键环节的控制,实现服务同质。
二是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医院集团要积极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深入融合,防止“重医轻防”或“重防轻医”现象。在队伍建设上要整合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共同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服务项目上要针对不同人群梳理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相互衔接的服务项目链,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集团内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帮扶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群众受益率和满意度。
三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建立医保、医疗协同的分级转诊流程,引导居民理性就医,促进群众在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建立集团内、集团间的双向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服务。
(二)统筹人才建设,实现集团“人通”
集团内的人员编制全部由集团理事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所有人员招录由理事会根据用编批复统一招录。集团内岗位总量、职称评审等由理事会在总量内集中调控、自主聘用、自主管理;集团内医技人员招聘、使用、调配等由理事会负责制定方案报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管理。集团内采取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聘用人员,建立院长竞聘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偏远地区工作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殊人才补助、全科医生岗位补助等激励措施。
(三)统筹财务管理,实现集团“财通”
坚持集团各成员医院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集团内财务由集团理事会统一管理,鼓励增收节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成员单位人员基本经费、基本运行经费不足时,可以在集团内部进行调剂使用;集团内设施设备采购、基本建设等由理事会统一管理,房屋及设备等统筹调配使用。允许从成员单位年终结余中计提一定比例资金建立“资金池”,由理事会统筹管理使用。区卫生计生委对“资金池”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强化绩效考核,实现集团“绩效同考”
建立医院集团“两级管理,按岗定责,量化分配”的绩效考核与分配机制。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医院集团理事会和牵头单位的绩效管理,建立以岗位责任为基础,以服务数量、质量、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与牵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与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水平挂钩,并作为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集团理事会负责成员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共卫生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等内容为重点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绩效考核。成员单位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总量挂钩,单位法人考核结果与其薪酬水平挂钩,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信息支撑,实现集团“信息同网”
集团内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形成“互联网+健康服务”模式。统一医疗业务系统、影像和检验检测系统、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系统,推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医学教育。
六、工作步骤
(一)建立改革工作领导管理组织(2018年11月前)。成立医院集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建医院集团管理组织(2018年11月—12月)。完成集团组建、医院集团授牌;出台量化细化的医院集团运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2018年12月前根据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三)组织实施,总结推广(2019年1月—2019年12月)。2019年1月起,开展医院集团试点工作,2019年6月总结梳理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集团运行机制,2019年底前开展改革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拟定全面推广方案,适时在全区推开。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区医院集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院集团试点工作。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联系分管编制、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社保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医改办主任兼任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市医改办的指导下,负责医院集团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中央、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一是逐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六大项补助政策,缓解医院改革运行成本压力;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吸取周边区县经验,避免“全保”弊病和“自收自支”风险,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分类保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正常运转;三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规定统一集团内药品采购目录,保障同一患者在集团内双向转诊用药的连续性,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大医保支撑力度,对医保基金进行打捆,医院集团内可调剂使用。对医院实行总额控制,结余指标分段留用,合理超支部分根据当年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分担;五是加大探索编制人员“区招、集团管、统筹使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应切实增强改革合力,建立沟通协调和风险化解机制,做到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隐患及时化解,确保改革推进平稳有序。
(四)强化引导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做好试点宣传,报道改革进展,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医院集团改革方案,统一各单位特别是集团各成员单位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思想和认识,形成共同推进医院集团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