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6-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8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6-00032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8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旅游协会注销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旅游协会注销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32号)及相关规定,重庆市大足区旅游协会(以下简称“该协会”)因存在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活动且该学会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会长)等核心负责人均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履行正常管理职责,导致协会运转完全停滞、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现予以强制注销公告。
我单位作为该协会强制注销的责任主体及清算义务人,且经评估研判,该协会债权债务风险较低,决定免予组织清算及清算审计。现依法对该协会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间,相关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单位申报债权债务情况和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我单位将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强制注销相关材料,办理该协会注销登记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协会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其所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一并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该协会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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