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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8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8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222号),经区文化旅游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1个,即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拟推荐先进个人2名,即重庆市大足区美术馆(非遗中心)陈学文和重庆市万古鲤鱼灯民间艺术团何定模。现将推荐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名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美术馆(非遗中心)
通讯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1号附1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 系 人:王建平
联系电话:43730918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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