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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3-0009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3-0009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支)队、总队各处室: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总队制定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渝文审[2011]4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娱乐场所管理类。 001--017
附件2:营业性演出类。 018--099
附件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类。 100--121
附件4: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管理类。 122--124
附件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类。 125--127
附件6:音像制品管理类。 128--162
附件7: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163--165
附件8:图书报刊管理。 166--227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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