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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0-002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5 |
[ 成文日期 ]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0-002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5 |
[ 成文日期 ]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无 |
联系方式 | 023-43769269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51号 |
执法权限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
交通指引 | 104路交通局站 |
行政执法权力事项 | 一、行政许可: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 二、行政处罚: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三、行政强制:查封或扣押出版物、印刷品、场所、设施、设备、专用工具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
主要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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