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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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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860520D/2020-002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860520D/2020-002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联系方式

023-43769269

办公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51号

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交通指引

104路交通局站

行政执法权力事项

一、行政许可: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

二、行政处罚: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三、行政强制:查封或扣押出版物、印刷品、场所、设施、设备、专用工具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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