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59570U/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59570U/2025-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思想和政治权利维护科、就业创业科。所属下属事业单位有:重庆市大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47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0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09.18万元,主要是优抚医院建设等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30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47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3万元,其他支出340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09.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02.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70.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0.77万元,比2024年增加16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04万元,比2024年增加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35.73万元,比2024年增加163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类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优抚医院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0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2.56万元,比2024年增加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大足区优抚医院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比2024年增加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等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比2024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辆公务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82万元,比上年增加3.83万元,主要原因为各项运转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535.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燕,联系方式:43766336)
表一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19,473.33 | 一、本年支出 | 19,473.33 | 16,070.77 | 3,402.56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6,070.7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02.35 | 14,602.3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3,402.56 | 卫生健康支出 | 1,439.68 | 1,439.68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3 | 28.73 | |||
其他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收入合计 | 19,473.33 | 支出合计 | 19,473.33 | 16,070.77 | 3,402.56 |
表二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5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6,070.77 | 535.04 | 15,535.7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02.35 | 480.63 | 14,121.73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3.55 | 83.5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5.70 | 4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85 | 22.8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 | 15.00 | |
20808 | 抚恤 | 10,185.39 | 10,185.39 |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1,532.65 | 1,532.65 | |
2080808 | 褒扬纪念 | 543.74 | 543.74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8,109.00 | 8,109.00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468.87 | 3,468.87 |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1,933.34 | 1,933.34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459.99 | 459.99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26.00 | 126.00 |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6.80 | 6.80 |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942.74 | 942.74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864.55 | 397.08 | 467.47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198.86 | 198.86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10.00 |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90.00 | 90.00 | |
2082805 | 军供保障 | 10.00 | 10.00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198.22 | 198.22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357.47 | 357.4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39.68 | 25.68 | 1,414.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68 | 25.6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6 | 13.2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06 | 9.0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4 | 1.44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92 | 1.92 | |
21014 | 优抚对象医疗 | 1,414.00 | 1,414.00 | |
2101401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414.00 | 1,41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3 | 28.73 |
表三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5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合计 | 535.04 | 452.29 | 82.7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25.46 | 425.4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9.25 | 99.2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5.22 | 35.22 | |
30103 | 奖金 | 64.60 | 64.6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2.76 | 102.7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5.70 | 45.7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2.85 | 22.85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2.32 | 22.32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67 | 0.6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8.73 | 28.73 | |
30114 | 医疗费 | 3.36 | 3.3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3.32 | 10.57 | 82.75 |
30201 | 办公费 | 28.70 | 28.70 | |
30205 | 水费 | 2.00 | 2.00 | |
30206 | 电费 | 2.00 | 2.00 | |
30207 | 邮电费 | 4.00 | 4.00 | |
30211 | 差旅费 | 3.50 | 3.5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8.58 | 28.58 | |
30229 | 福利费 | 5.37 | 5.37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60 | 6.6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83 | 9.83 | 2.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74 | 0.74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26 | 16.2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26 | 1.26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20 | 1.2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80 | 13.8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2025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6.60 | 6.60 | 6.60 |
表五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3,402.56 | 3,402.56 | ||
229 | 其他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表六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9,473.33 | 合计 | 19,473.33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6,070.7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02.35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3,402.56 | 卫生健康支出 | 1,439.68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其他支出 | 3,402.56 | |
事业收入资金 | |||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 |||
其他收入资金 |
表七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9,473.33 | 16,070.77 | 3,402.5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02.35 | 14,602.3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3.55 | 83.5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5.70 | 4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85 | 22.8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 | 15.00 | ||||||||
20808 | 抚恤 | 10,185.39 | 10,185.39 |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1,532.65 | 1,532.65 | ||||||||
2080808 | 褒扬纪念 | 543.74 | 543.74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8,109.00 | 8,109.00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468.87 | 3,468.87 |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1,933.34 | 1,933.34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459.99 | 459.99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26.00 | 126.00 |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6.80 | 6.80 |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942.74 | 942.74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864.55 | 864.55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198.86 | 198.86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10.00 |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90.00 | 90.00 | ||||||||
2082805 | 军供保障 | 10.00 | 10.00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198.22 | 198.22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357.47 | 357.4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39.68 | 1,439.6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68 | 25.6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6 | 13.2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06 | 9.0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4 | 1.44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92 | 1.92 | ||||||||
21014 | 优抚对象医疗 | 1,414.00 | 1,414.00 | ||||||||
2101401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414.00 | 1,41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3 | 28.73 | ||||||||
229 | 其他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表八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9,473.33 | 535.04 | 18,938.2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02.35 | 480.63 | 14,121.73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3.55 | 83.5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5.70 | 45.7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85 | 22.85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00 | 15.00 | |
20808 | 抚恤 | 10,185.39 | 10,185.39 |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1,532.65 | 1,532.65 | |
2080808 | 褒扬纪念 | 543.74 | 543.74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8,109.00 | 8,109.00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468.87 | 3,468.87 |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1,933.34 | 1,933.34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459.99 | 459.99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126.00 | 126.00 | |
2080904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6.80 | 6.80 |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942.74 | 942.74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864.55 | 397.08 | 467.47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198.86 | 198.86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10.00 |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90.00 | 90.00 | |
2082805 | 军供保障 | 10.00 | 10.00 | |
2082850 | 事业运行 | 198.22 | 198.22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357.47 | 357.4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439.68 | 25.68 | 1,414.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68 | 25.6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6 | 13.2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06 | 9.0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4 | 1.44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92 | 1.92 | |
21014 | 优抚对象医疗 | 1,414.00 | 1,414.00 | |
2101401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1,414.00 | 1,41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3 | 2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3 | 28.73 | |
229 | 其他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3,402.56 | 3,402.56 |
表九 | |||||||||||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项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
表十 | ||||||||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195-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19,473.33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贯彻落实优待抚恤补助法规的具体办法、措施;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伤残抚恤工作,做好定期定量优抚补助人员增减,优抚调标,保证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为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解决信访问题件数 | 10 | 件/人 | ≥ | 30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到位时间 | 10 | 天 | = | 365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 10 | % | ≥ | 95 | 是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合格率 | 1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政策标准执行率 | 1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对象生活及医疗保障人次 | 10 | 人 | ≥ | 6129 | 是 |
表十一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080-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7,548.00 | 本级安排(万元) | 1,5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6,048.00 | |||||||||||
项目概述 | 一、抚恤、生活、优待补助共计11662.97万元(一)残疾军人581人:273.25万元/月×12月=3279万元;伤残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警察共8人:5.445万元×12月=65.34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残疾军人50人×人均7000元×12月=420万元,小计3764.34万元。(二)三属143人:64.57万元×12月=774.84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三属15人×人均6000元×12月=108万元,小计882.84万元。(三)复员军人90人:43.23万元×12月=518.76万元。(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58人×1120元/人/月×12月=1556.35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人×1120/元人/月×12月=40.32万元,小计1596.67万元。(五)参战涉核退伍军人1757×1100元/人/月×12月=2319.24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参战涉核退伍军人80人×1100元人/月×12月=105.6万元,小计2424.84万元。(六)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902人:84.04万元/月×12月=1008.48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00人×人均400元/月×12月=144万元,小计1152.48万元。(七)随军未就业家属29人×910元/人/月×12月=31.67万元,预计2025年新增10人×910元人/月×12月=10.92万元;小计42.59万元。(八)丧葬补助费500.45万元,其中预计2025年1至4级残疾军人停发10人,人均10万元,小计100万元;5至10级残疾军人停发25人,人均6万元,小计150万元;三属停发20人,人均2.6万元,小计52万元;复员军人停发50人,人均2万元,小计100万元,带病回乡、参战参试停发120人,人均6204元人,小计74.45万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停发100人,人均2400元,小计24万元。(九)一次性抚恤金480万元,预计2025年接收3名烈士(或因公或病故)军人,51821元×20倍+本人工资40个月=约160万元/人×3人=480万元。(十)物价补贴约300万元。二、优抚对象节假日打卡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379.8万元(一)享受国家定期抚恤优待补助的优抚对象节假日打卡慰问金,涉及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六十岁老兵等优抚对象5639人×500元/人.年(元旦·春节100元、五一·端午100元、八一200元、中秋·国庆100元)=282万元,预计新增优抚对象490人×500元/人年=24.5万元;小计306.5万元。(二)重要节假日区领导安排走访慰问特定优抚对象40万元。(三)开展烈士遗属“一对一”关爱帮扶和残疾军人关爱帮扶工作,涉及烈士遗属85人,残疾军人581人,共计666人,每人按500元标准,需关爱帮扶资金33.3万元。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核查设备购置、升级22.5万元。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精细化,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更加精准,要求配置电脑、移动智能终端等必要硬件设备。按照为每个镇街服务站与局配备设备共30台*6000元/台+30台*1500元/台(标准:新购6000元*1+维修1500元*1)=22.5万元。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按时足额发放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金,将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人数 | 30 | 人 | = | 571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活情况改善 | 2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08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1,414.00 | 本级安排(万元) | 8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614.00 | |||||||||||
项目概述 | 一、优抚医疗补助打卡5639人,其中:复员军人90人×100元/人月*12=10.8万元;复员退伍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5549人×75元/人月×12月=499.41万元;预计新增优抚对象490人×75元/人月×12月=44.1万元,小计:554.31万元。二、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预计100人*3800元/人=38万元。三、1-6级伤残军人138人医疗保险:75000元/月*/12月=90万元,伤残军人138人医保垫底资金35万元,未住院奖约20万元,联网结算拨付医院费用160万元,个人自付费用报销85万元,1-6级伤残军人门诊增发800元/人*138人=11.04万元,小计401.04万元。四、老复员军人癌症和卧床不起定额补助:癌症,1800元/人*46+卧床不起800元/人*44=11.8万元。五、涉核退役军人评残鉴定费15万元。六、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岁老兵、参战参试人员7-10级伤残军人等5411人*400元/人.年=216.44万元,预计新增475人*400元/人=19万元;老复员军人90人*775年/人/年=6.98万元,三属158人(含新增15人)*775年/人/年=12.25人,合计254.67万元。七、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医疗巡诊及居家养老,预计巡诊及居家养老510人*1000元/年/人=51万元,体检费用6129*700元/年/人=429.03万元,小计480.03万元。以上共计1755.12万元。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障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的全面落实,帮助部分困难优抚对象解决了实际困难,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为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按时缴纳医保,及时拨付医疗补助,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医疗待遇(医疗补助、资助参加职工医保和基本医疗保险)优抚对象人数 | 30 | 人 | = | 571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30 | % | = | 10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08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1,288.00 | 本级安排(万元) | 5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788.00 | |||||||||||
项目概述 | 1.服役年限优待金:1125万元=1.5万元×0.5(分每年2次发放)×1400人+1.5万元(预备消防士每年发1次)×50人((发放对象有2023年入伍、2024年月入伍、2025年入伍的义务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1.5万元/年(2024年我市家庭优待金标准14293元,预计2025年增长5%)2.学历、两地增发:412.5万元=500人×1.5万元×55%(增发比例)3.立功受奖增发:69万元=1.5万元×20%(增发比例)×230人合计:1606.5万元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全面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按标准将预算指标分配给镇街,督促春节前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人数 | 30 | 人 | ≥ | 140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义务兵家庭荣誉率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013309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维稳工作)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1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随着涉军群体维稳工作任务的加重,为确保我局维稳工作顺利开展,针对2025年敏感时期多,辖区涉军重点人员活跃、各类活动频繁,重点工作:①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维稳(须定点值守约5万)。②清明节期间广西、云南烈士陵园祭扫(我区约60人参加纪念对越作战收复老山40周年)(密切关注人员聚集约10万)。③涉军群体到重庆、北京反映诉求的劝返(防极端事件发生约8万)。④八一、国庆敏感期间的走访慰问重点及困难的退役军人(化解困忧约6万)。⑤参战、参试边缘人员在全国“两参”人员清理后无档案的部分退役军人,我局将派人到广西、云南、广州、青海等地部队查找原始记录进行比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约8万)。⑥成立退役军人维稳专班工作生活费和信息费,约8万。⑦其他按市局及区政法、区信访、区公安局要求处理的特办事项,约5万。以上共计50元。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委发【2020】14号、渝退役军人组【2020】10号相关文件要求(密件),各级政府要将退役军人事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建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运行保障机制,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的指导意见 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35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通知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19】28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案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22号,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的指导意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庆祝建党百年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发【2021】3号,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庆祝建党百年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渝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3号 2、市、区政法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精神。 3、大足府发[2019]58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大足档发【2021】6号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渝退役军人局【2021】2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经营性资产配置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221号)文件 | |||||||||||
当年绩效目标 | 更好地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利益,服务好退役军人,提高辖区安全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访接访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军队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关注时间节点 | 30 | 个 | = | 7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2282512-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227.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27.00 | |||||||||||
项目概述 | 2025年退役军人市级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按规定标准发放困难优抚对象“三难”补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解三难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解三难人数 | 30 | 人 | ≥ | 300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2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2T000002286196-退役军人事业发展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272.00 | 本级安排(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72.00 | |||||||||||
项目概述 | (退役军人事业发展)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委发【2020】14号、渝退役军人组【2020】10号相关文件要求(密件),各级政府要将退役军人事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建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运行保障机制,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的指导意见 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35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通知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19】28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案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22号,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的指导意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庆祝建党百年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发【2021】3号,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庆祝建党百年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渝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3号 2、市、区政法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精神。 3、大足府发[2019]58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大足档发【2021】6号重庆市大足区档案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渝退役军人局【2021】2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经营性资产配置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221号)文件 | |||||||||||
当年绩效目标 | 提高辖区安全稳定,保障军队建设的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辖区安全稳定 | 2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军队建设的需要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接访率 | 4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2796112-双拥等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9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9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每年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驻足部队活动:春节、八一慰问驻足部队7个,其中旅级2个;正团级1个;连级4个,春节需慰问经费33万,八一需慰问经费33万元,小计66万元。二、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和边海防官兵家属送立功喜报及慰问金或慰问品:其中预计每年三等功100人*1000元=10万元,二等功5人*5000元=2.5万元,边海防官兵家庭30人*1000元=3万元,小计:15.5万元。三、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每年为所有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预备役部队及驻足部队发放军人慰问挂历(年画),按照历年惯例春节需印制年画50,000份,慰问短信50000条,需经费20万元,小计20万元。四、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欢送新兵入伍仪式和欢送驻足部队老兵退伍仪式,赠送入、退伍纪念品。其中全区欢送新兵入伍仪式10万元,欢送驻足部队老兵退伍仪式5万元,赠送入、退伍纪念品10万元,小计25万元。五、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新兵入伍情况回访工作10万元,小计10万元。六、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为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创建,需进行双拥宣传氛围营造,需经费20万元,小计20万元。七、按照市、区安排,每年落实军地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事项和区委议军会议题事项,小计80万元。八、按照区人武装要求,每年为基干民兵训练至少保障体能训练服2套,洗漱用品、衣架、水杯等个人用品,20人*1000元/人.年=2万元。以上共计:238.5万元。 | |||||||||||
立项依据 | 1、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 财经办件[2020]24号,同意根据区委区府走访方案,据实追加走访慰问驻足部队所需经费。 重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警备区动员局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拥办[2021]2号)秘密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足委发〔2021〕17号 1.《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 2.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考评标准》的通知、渝拥〔2019〕3号 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足委发〔2021〕17号 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当年绩效目标 | 体现党和政府对部队关怀,促进全社会关怀部队,关心军人。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做好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慰问工作,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春节前通过镇街及相关部门将军人慰问年画发放至所有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预备役部队及驻足部队。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年画、慰问信、慰问短信数量 | 30 | 份 | = | 2000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走访慰问部队、走访慰问特定军属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年画慰问满足率、慰问部队满足率、立功受奖满足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091039-为驻足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1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2025年解决区委2024年度议军会议决定事项 | |||||||||||
立项依据 | 1、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 财经办件[2020]24号,同意根据区委区府走访方案,据实追加走访慰问驻足部队所需经费。 重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警备区动员局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拥办[2021]2号)秘密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足委发〔2021〕17号 1.《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3﹞19号 2.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考评标准》的通知、渝拥〔2019〕3号 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足委发〔2021〕17号 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当年绩效目标 | ①体现党和政府对部队关怀,促进全社会关怀部队,关心军人。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②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驻足部队 | 30 | 个 | = | 8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保障军队建设的需要 | 10 | % | ≥ | 9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驻足部队问题解决率 | 3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93604-大足区烈士褒扬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2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教育活动。在党史教育、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清明、七一、八一、抗战胜利日、9.30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接待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足部队、镇街、学校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租赁音响设备3万元、装扮祭扫场地5万元、祭扫鲜花花篮3万元、纯净水1.8万元、宣传标语广告等费用预计6万元。合计:18.8万元。2、烈士亲属祭扫费20万元,对参加组织祭扫烈属(陪同不超3人),解决交通费食宿费。对自行祭扫的烈属(陪同不超3人),按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要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3、烈士寻亲及烈士英名录编纂费10万元,为烈士寻找遗失的亲人,烈属寻找烈士的安葬地。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1、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做好市级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为单位和个人祭扫提供整洁环境和营造良好的祭扫氛围。3、为烈属异地祭扫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全社会尊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 20 | % | ≥ | 9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烈士陵园面积 | 60 | 平方米 | = | 19508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93610-大足区烈士陵园维护、修缮、管理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4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4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教育活动。在党史教育、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清明、七一、八一、抗战胜利日、9.30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接待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足部队、镇街、学校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租赁音响设备3万元、装扮祭扫场地5万元、祭扫鲜花花篮6万元、纯净水2万元、宣传标语广告等费用预计3万元。合计:19万元。2、85名烈属走访慰问,每年清明、烈士纪念日2次慰问,慰问金或慰问品1000元/每人,8.5万元。3、烈士亲属祭扫费20万元,对参加组织祭扫烈属(陪同不超3人),解决交通费食宿费。对自祭扫的烈属(陪同不超3人),按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4、烈士寻亲费10万元,为烈士寻找遗失的亲人,烈属寻找烈士的安葬地。 | |||||||||||
立项依据 | 1、根据渝退役军人局〔2021〕35号关于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渝委办发〔2010〕42号 《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节日送温暖长 效 机 制 的 意 见》,按惯例,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八一等节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3、渝退役军人局[2021]30号和足退役军人局发[2021]3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4、渝府办发[2020]136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已随军随队暂时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渝委发[2017]35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增发一定数额的抚恤优待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7、根据大足府办发〔2016〕8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8、退役军人部发[2020]22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15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9、《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
当年绩效目标 | 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市级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为单位和个人祭扫提供整洁环境和营造良好的祭扫氛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20 | % | ≥ | 9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烈士陵园面积 | 60 | 平方米 | = | 19508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93631-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852.27 | 本级安排(万元) | 476.60 | |||||||||
上级补助(万元) | 375.67 | |||||||||||
项目概述 |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费815.68万元①代表区委、区政府春节、“八一”、“重阳”节慰问企业军转干部共计22.2万元。原大足县及市属国有企业移交的企业军转干部222人×1000元/人=22.2万元(预计新增央企等国有企业移交地方管理企业军转干部约40人)②身患癌症和长期卧床不起的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救助费共计9万元(渝人社发〔2010〕185号)。A、身患癌症15人×3000元/人=4.5万元B、长期卧床不起30人×1500元/人=4.5万元③健康体检费222人×500元/人=11.1万元(渝人发〔2009〕42号)和(渝人社发〔2012〕219号)(渝退役军人局〔2020〕27号)④退休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222人×250元/人×12月=66.6万元(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⑤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2400元×222人×12月+250元×222人×12月(调标)=666.64万元(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⑥召开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等用餐及场租8次×3000元/次=2.4万元⑦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222人×1700元/人.年=37.74万元(渝人社发〔2012〕219号)二、自主择业军转干经费229.04万元①地方补贴:55.2万元=4.6万元×12个月②医疗保险:142.38万元=垫底资金人均1800元//年×113人+医疗900元/人/月×113人×12月③慰问、座谈费:11万元=800元×113人+650元×14桌×2次(春节、八一)④体检费:11.3万元=1000元×113人⑤儿保费:0.12万元=60元×20人⑥工作服务经费:9.04万元=800元/人/年×13人三、逐月军官(士)经费106.2万元①逐月退役1.3万元/人×6人×12月=93.6万元(预计新增人数约5人,到时据实发放)②医保缴费:1600元×12月×6人=11.52万元③节日慰问:1000元(春节、八一各500)×6人=0.6万元④服务保障管理经费:800元/人/年×6人=0.48万元四、待安置士兵保险经费183.6万元保险缴费183.6万元=1.7万元(人均缴费基数)×60人×6月×0.3(缴费比例)五、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84万元按照渝财社〔2020〕32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总额的40%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县分别承担70%和30%;医疗保险由区县全额承担),2023年需本级财政支出医疗补缴(60人×14000)840000元。合计:1418.52万元 | |||||||||||
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19]4号《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2、(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渝人社发〔2012〕219号)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关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等 3、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1号,关于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等制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94号。 4、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渝民发〔2018〕2号) 5、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区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5号 6、渝教职成[2015]59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通过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与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干部地方补贴、逐月军官(士)退役金,开展节日慰问、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等工作,切实解决转业干部生活和医疗苦难。保障待安置期退役士兵保险待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2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军转干部困难补贴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军转干部人数 | 30 | % | = | 401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93637-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5.00 | 本级安排(万元) | 5.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59.1万元;自主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毕业证等,由安置地区部门按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标准予以补助,预计10人,需经费8万元。技能培训:培训50人,培训费50人*8000元/人=40万元,生活补助50人*50元/人、天*30天=7.5万元,就业推荐补助50人*500元/人=2.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0人*220元/人=1.1万元。小计:51.1万元。2、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5万元;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部署每年需组织全市性的创业创新大赛(含区县初赛、市复赛)。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比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一年组织一次。按市局要求我局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重庆初选,分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生活服务业、乡村振兴、综合赛道等5个赛道,拟每个赛道初选5个项目,共计全区初审25项目参加全市退役军人大赛。预计需导师培训费(商业计划书撰写辅导、演讲PPT制作等)、参赛人员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创业交流座谈会等50,000元。3、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0万元;12个市级部门联合发文,渝退役军人局[2019]13号文件及《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平台。此项工作已纳入市级部门对区县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目标考核。需印制招聘会信息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桁架、展台租赁费、场景布置、背景桁架、背景喷绘、招聘会展篷费、立柱、气门、组织各招聘单位联系费用等100,000元。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3万元;按市局要求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家以上区县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调动各方力量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本级符合条件的退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评选重庆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目前,我局已授牌3个区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1个区级退役军人孵化基地。由于缺少资金支持,创业园及孵化基地无法突出退役军人创业园地特色,对退役军人创业承载力和创业孵化功能未得到充分拨挥。特申请预算经费3万元,用于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平台建设。5、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与就业困难人员走访慰问0.6万元;每年春节、八一走访退役军人创业典型5人,就业困难及下岗失业退役军人5人。每人慰问费500元、慰问品100元,10人*600元/人=6000元。6、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折页0.8万元。每年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伍军人回乡报道、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进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政策宣传,按规定每年对全区8个现役部队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军营宣传活动。计划印制宣传折页4000份,需资金4000份*2元/份=8000元 | |||||||||||
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19]4号《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2、(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渝人社发〔2012〕219号)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关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等 3、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1号,关于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等制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94号。 4、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渝民发〔2018〕2号) 5、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区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5号 6、渝教职成[2015]59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 | 20 | % | ≥ | 9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役士兵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补助及技能培训人数 | 30 | 人 | = | 6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3T000003393643-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及再就业帮扶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1,933.34 | 本级安排(万元) | 1,014.84 | |||||||||
上级补助(万元) | 918.50 | |||||||||||
项目概述 | 一、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生活补助1600万元;《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按每服一年不低于上一年度(202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02元的30%的标准(13051)。预计2022年接收退役士兵300人左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预计1530万元,待安置期生活补助70万,共计1570万元。经费预算:区级预算1037万元,上级补助563万元,共计1600万元二、部分退役士兵再就业帮扶317.2421万元。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我区符合部分退役士兵再就业帮扶人员186人,预计2022-2023年申请帮扶人员达120人,其中1、公益岗位工资补差118人*2100*12=2973600元;2、不符合公益岗位补助人员工资2人*4200*12+社保2*3957*27.4%*12=126821元;3、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120人*50*12=72000元。小计3172421元。三、每年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月数(从部队停发工资的当月起至政府安排工作的当月止)应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按惯例估计转业士官60人:1、养老保险:1008000元=14000/每人(2022年缴费基数平均13000,2023年会浮动据实缴纳)×60人×6月×0.2(缴费比例)2、医疗保险:504000元=14000×60×6×0.1小计:1512000元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56万元按照渝财社〔2020〕32号(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总额的40%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县分别承担70%和30%;医疗保险由区县全额承担),2023年需本级财政支出医疗补缴(40人×14000)560000元。 | |||||||||||
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19]4号《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2、(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渝人社发〔2012〕219号)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关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等 3、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1号,关于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等制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94号。 4、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渝民发〔2018〕2号) 5、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区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5号 6、渝教职成[2015]59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确保2024年9月/12月,2025年3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按标准及时打卡发放到位。为58名专岗帮扶人员按时拨付工资及社保经费,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让退役军人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军队建设的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退役士兵补助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退役士兵荣誉感、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退役军人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20 | % | ≥ | 9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4年9月/2025年3月退役士兵人数 | 30 | 人 | ≥ | 30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4T000004299829-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两个待遇”落实及管理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420.00 | 本级安排(万元) | 28.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392.00 | |||||||||||
项目概述 | 1、无军籍职工14人,基本医保、补充医保(164875.57元)、健康休养费(14*23,000元/人/年=322000元)、医保垫底资金(2000*14=28000元)、14名无军籍职工的五节以及生病慰问金20000元,小计534875.47元;2、军休干部健康疗养(4000元/年)、(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全年开展相关组织活动所需经费(3400元/月):4000*21+3200*12=122400元;(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购买茶叶及军清凉饮料费(38*800人/年=30400元);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健康体检费:38人*1200元/人=45600元;大足区21名军休干部全年医保垫底资金(21*2000元/人/年=42000元),小计240400元;3、节日慰问军休干部以及困难党员21000元,军休干部生病及住院期间慰问费用20000元;军休干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30000元;20名军休干部五节慰问金38000元;军休干部死亡一次性发放死亡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等(预计1人)500000元;军休干部遗属工资(生活补助及福利3名)126000元,小计735000元;4、移交安置军休干部(唐良丰)医疗保险补交10年:98800元;5、退休干部老年经费4200元/年/人*12人=50400元6、预计军休干部工资370万(上级资金)以上合计:5359574.57元 | |||||||||||
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19]4号《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2、(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渝人社发〔2012〕219号)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关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等 3、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1号,关于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等制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94号。 4、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渝民发〔2018〕2号) 5、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区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5号 6、渝教职成[2015]59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两个待遇”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20 | % | ≥ | 9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遗属“两个待遇”的发放人数 | 30 | 人 | = | 38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4T000004327490-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体检慰问类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重点专项 | |||||||||
当年预算(万元) | 0.10 | 本级安排(万元) | 0.1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结转-渝财社[2024]72号-大足财社[2024]37号关于下达2024年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经费) | |||||||||||
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19]4号《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2、(渝人社发〔2011〕200号)和当年市里文件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渝人社发〔2012〕219号)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渝退役军人局[2019]3号《关于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等 3、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1号,关于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等制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94号。 4、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渝民发〔2018〕2号) 5、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区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5号 6、渝教职成[2015]59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通过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渝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干部地方补贴、逐月军官退役金,开展节日慰问、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等工作,切实解决转业干部生活和医疗苦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军转干部人数 | 30 | 人 | = | 402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军转干部困难补贴发放率 | 30 | % | = | 10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军转干部生活水平 | 20 | % | = | 10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4T000004366795-重庆市大足区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2.56 | 本级安排(万元) | 2,002.56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结转-渝财债[2023]28号(大足财债[2023]1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立项依据 | 经建科一级项目 | |||||||||||
当年绩效目标 | 结转-渝财债[2023]28号(大足财债[2023]14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优抚医院建设 | 40 | % | ≥ | 95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退役士兵荣誉感、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 40 | % | ≥ | 95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95001-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5T000004792354-重庆市大足区烈士陵园改造工程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543.74 | 本级安排(万元) | 543.74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结转-渝财建[2024]134号-大足财建[2024]35号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支持工程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 |||||||||||
立项依据 | 经建科一级项目 | |||||||||||
当年绩效目标 | 进一步改善社会福利、退役军人保障服务、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全民健身设施数量,提升为孤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动扩大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使用年限 | 20 | 年 | ≥ | 1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 | % | ≥ | 90 | 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30 | % | ≥ | 95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 | 30 | 个 | = | 1 | 是 |